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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续签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自己不要写辞职报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
没写辞职报告也是可以拿到工资的。劳动者这种情形属于自离,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需承担举证责任。对于确实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劝辞职有补偿,辞职报告要填。当事人应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才能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
员工在劳动合同没到期时,也是可以办理辞职的,原则上来说,员工是否要辞职与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辞职,应该提前30天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员工还在试用期内的话,则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内,劳动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但是一般来说,必须提前30日提出;如果是试用期内的,就需要只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上述的情况,针对的是一般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那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之间约定
无限期劳动合同,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种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对以协商、长期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等事项签订不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的特殊保护方式。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采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预告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