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劳动关系的确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确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确定的条件是什么?

2020-08-02 114
普法内容
劳动关系确定的条件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用人单位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关系的产生是以劳动条件的哪种条件为
    劳动关系的产生是以劳动条件的哪种条件为

    劳动关系的产生是以劳动条件的分离为其条件的。

    2020-09-06 311
  • 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是哪些
    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是哪些

    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是存在现实的劳动关系,存在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是:1、法定模式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一般称为劳务关系;2、内容设

    2022-11-07 128
  • 涉外劳动用工关系是怎么确定的
    涉外劳动用工关系是怎么确定的

    外国人、港澳台地区居民未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为无效劳动合同。外国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已经付出劳动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直接招

    2020-10-31 78
专业问答更多>>
  • 的确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确认条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022-07-09 15,340
  • 劳动关系确定的条件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确定的条件: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2022-07-04 15,340
  • 劳动关系确认条件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

    2022-05-13 15,340
  • 劳动关系确认条件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

    2022-06-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没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00:46
    没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没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其他的文件确定劳动关系。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确定劳动关系,还可以通过用人单位

    1,674 15,340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01:07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5,728 15,340
  •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00:58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各级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及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

    1,380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