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法律意义的事实婚姻有哪些表现
法律意义的事实婚姻有哪些表现

法律意义的事实婚姻有哪些表现

2021-01-03 55
普法内容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婚姻不合法有哪些表现
    婚姻不合法有哪些表现

    无效婚姻以及被撤销的婚姻都是不合法的婚姻,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缘关系,或者没未到法定婚龄的均属于无效婚姻。另外被胁迫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2021-01-01 67
  • 事实婚姻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有哪些?
    事实婚姻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是: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会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2、事实婚姻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协议离婚。

    2021-01-07 71
  • 债券筹资的现实意义有哪些
    债券筹资的现实意义有哪些

    1、债券融资是企业资金需求的必要手段 资金不足是目前企业普遍面临的一个困难,其根源在于大量的资金需求与资金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企业谋求发展导致资金需求量的大幅攀升。第一,现代企业强调与大资本的结合,其发展特点是“大投入,大产出;小投入,不产

    2020-06-07 204
专业问答更多>>
  • 同居三年事实婚姻的表现有哪些

    我国目前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姻,即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凡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

    2022-07-25 15,340
  • 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主要表现为哪些特征

    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应该没有配偶,有配偶就成了事实重婚。事实重婚:前婚未解除,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也构成了重婚。2、事实

    2021-11-14 15,340
  • 事实婚姻的定义有哪些?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

    2021-04-13 15,340
  • 事实婚姻的定义有哪些?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

    2021-04-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法律上认可事实婚姻吗 01:16
    法律上认可事实婚姻吗

    目前法律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现行法律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因为民法典中是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的规定的,只是司法实践中还会出现事实婚姻,对于民法典之前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现行法律是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同居的一方已经

    1,198 15,340
  • 新婚姻法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01:16
    新婚姻法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如果男女双方不构成事实婚姻,只是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不用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类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区别在于,如果男女

    988 15,340
  • 假冒专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00:52
    假冒专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该专利标记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假冒专利其表现形式主要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319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