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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试用期员工一般来说是有补偿的。但是若是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有过错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不需要给员工补偿。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更名后的公司继续有效。如果公司名称变更后裁员,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工龄连续计算。
公司经营不善进行裁员的,一般不需要给付劳动者双倍的赔偿,只要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即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公司裁员需要补偿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
裁员属于法律规定应当补偿的情形。具体含义如下: 1、N指的是工作的年限。具体是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公司因为以下原因之一,需要裁减员工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人数不足二十人但占公司员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被裁减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1、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破产重整的;2、公司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的;3、公司转产、革新重大技术或者调整经营方
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员工有权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该补偿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则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经济性裁员补偿的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需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补偿标准向员工支付;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就需要向员工支付半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