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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受伤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下班途中受伤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2020-02-09 71
普法内容
下班途中受伤认为工伤的情形有这些: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近亲属的居住地的上下班途中; 3、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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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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