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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后,公司可以与其协商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也可以在符合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事由时解除竞业限制。或者不解除也是可行的,在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则不得到竞争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解除劳动合同后下列人员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该协议要经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一致签订,如果一方不愿意签订的,可以拒绝。
(1)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2)不给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 如果该竞业限制协议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
1.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双方协调一致后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毕竟此协议是合同形式存在的。 2.如果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三
1、仲裁庭认为:双方虽然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用人单位不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按照法律规定,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
1、如果当事人要撤销竞业限制协议的,可以去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是该协议必须具有存在着重大误解、一方当事人被欺诈签订、显失公平等情形时才能被撤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竞业限制协议针对的是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在用人单位的要求下,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双务有偿合同。这时候,离职的劳动者需要按照竞业限制协议,承担保守原来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与原来的用人单位竞争的义务。同时,需要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
首先,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是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约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