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劳动仲裁当事人举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仲裁当事人举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仲裁当事人举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0-08-15 332
普法内容
要注意下列问题: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诉或者被诉人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申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3、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仲裁中的维权比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仲裁中的维权比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仲裁维权需注意: 1、应写好申诉书。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这是申诉必备的材料; 2、应在申诉期限提出。如果超过了时间,申请权就会丧失,申请之后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

    2020-08-20 68
  • 劳动仲裁庭一般会问哪些问题?
    劳动仲裁庭一般会问哪些问题?

    问什么问题会依据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具体纠纷,员工提出的仲裁请求以及案件的争议焦点来确定。比如员工告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双倍工资,那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可能是“是否有签书面合同?

    2020-11-30 511
  • 劳动者法律维权应注意哪些时限问题
    劳动者法律维权应注意哪些时限问题

    劳动者法律维权应注意的时限问题: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

    2020-11-16 104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需要确定自己的案件是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即仲裁委处不处理自己的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处理以下六类案件: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2022-05-02 15,340
  • 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应注意哪些问题?当事人在法庭辩论时应注意的问题

    法庭辩论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当事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证据提出自己的看法,陈述自己的意见,便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应注意哪些问题?首先法庭辩论依法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先由原告及其诉

    2022-03-06 15,340
  • 询问当事人调解意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主持人征询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的,法庭即可组织调解;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主持人宣布:终结调解。随即宣布休庭。由于刚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当事人情绪对立可能比较严重

    2021-10-01 15,340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仲裁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

    2022-04-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借钱打欠条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01:06
    借钱打欠条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自然人之间发生借款关系的,一般情况下,应当签订借款合同,简单一点的也需要打个欠条,借钱打欠条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格式应规范、清晰。建议使用欠条、收据等字据的规范格式; 2、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真实、准确; 3、语言问题,尽量避免使

    877 15,340
  • 工程验收应注意哪些问题 00:57
    工程验收应注意哪些问题

    工程验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就是工程是否符合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了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第二就是要严格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程

    3,761 15,340
  • 拟定经济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01:39
    拟定经济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拟定经济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共同指向的对象,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如购销合同的标的是某项产品; 2、数量和质量;数量即标的计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尽度。以物为标的合同,其数量则表现为一定

    745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