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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谁承担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如果劳动者是在用工单位提供的场所工作,受到用工单位的安排和指示,那么,用工单位就应当负有责任去提高安全的劳动条件。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实际上用工单位就应该和用人单位一起,做为共同被告,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治疗费等。如果职工的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还有可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用工单位,也就是实际工作的,发工资的单位,并没有和本人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是在用工单位提供的场所工作,受到用工单位的安排和指示,那么,用工单位就应当负有责任去提高安全的劳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口头承揽人受伤,一般会让承揽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定作人对其自身损害无需承担责任,定作人不需要赔偿其损失。 但是如果承揽人的损失是因为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而造成的,那么定作人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法律语境下帮助别人,是一种无偿的帮助,实际上成立了法律规定的帮工关系。提供帮助的一方为帮工人,接受帮助的一方为被帮工人。帮工过程中帮工人受伤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分为以下三类:1、如果是因为进行帮工活动而受伤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
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仲裁;起诉。工伤事故是指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如果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那么就只能够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确认了劳动关系之后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