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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
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除了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形,其余情形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支付而未支付的,会有相应惩罚。即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1、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以下情况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过失性辞退: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1、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该证明必须是有一套标准的考核制度,并且公布出来,劳动者也有权验证的。 2、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必须合理合法,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意思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因为经济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情形的,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无需支付经济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