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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区别

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有什么区别

2020-02-06 143
普法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主要有下列区别: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而进行劳动仲裁的机构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2、法律地位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单位,而仲裁机构属于第三方; 3、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部门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而仲裁机构可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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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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