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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看你和谁签的劳动合同,如果你和中介签订的劳动合同,而被派遣到工厂里工作,而工厂和中介有签订劳务协议约定每月工资由工厂打款到中介,然后由中介再转发的话,就不是违规行为。但是如果你这月工厂发工资 3000,但是中介只给你了 2500,
1、劳动者经中介介绍进厂,如果工厂是其用人单位,辞职需要找工厂,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工厂或者在试用期时提前三日告知工厂。 2、如果中介公司是其用人单位,则找中介公司辞职。
在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双方依
这种说法不存在,今年3月份国家颁布的劳动法里明确就有这方面的规定,首先中介经手工资就已经触犯法律了,相信我
1.你支付中介费,中介介绍你进厂,相当于中介为你提供工作机会,成立居间合同。2.居间合同履行过程中,你已支付中介费,中介应当履行居间义务。3.具体内容需要区分一下居间合同约定,如果是仅提供工厂招聘信息
跟中介签合同注意以下事项: 1、审查中介公司的资质及其业务能力; 2、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 3、明确中介费的支付期限及标准; 4、无论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一定要对居间合同有所了解,让风险降至最低; 5、约定违约
协商离职补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中介费有两种收费形式:一次性收取或者按照交易的时间节点进行分段收取;在房屋交易中,中介费通常是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实践过程中,也有由买方足额承担的情况,关于中介费具体由谁来承担,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限制和规定,只要是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