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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是指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对女性职工的劳动强度和待遇的保护。比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
法律保护女职工的规定如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1、经期保护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如食品冷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孕期保护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铅、汞、苯、镉等属于《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的 三、四级的作业。已怀孕
女职工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对女职员女工人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所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
1、产假时间的保证。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产假可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部分,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才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一、劳动法对女职工的保护规定1、根据《劳动法》第6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
未成年工指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
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指的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均金额来进行计算的。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
作为监护人,其职责包含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1、人身监护: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主要是以教育、培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来说,一般是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使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2、财产监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监
首先,知识产权在学理上,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知识产权,也就是传统的知识产权,仅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大类。其中,工业产权可以分为创造性成果权、识别性标记权和原产地名称权,共三类。创造性成果权又可以分为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