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离职出差补贴不给
离职出差补贴不给

离职出差补贴不给

2020-02-10 317
普法内容
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依据是《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的规定。 拖欠补贴就是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试用期出差不给补贴合理吗
    试用期出差不给补贴合理吗

    出差补贴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如果转正的也没有补贴的话,试用期不给出差补贴合理。转正后有的话,试用期不给不合理,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虽然薪酬福利比较低,但不影响拿薪酬福利。

    2020-09-06 474
  • 出差补贴要不要交税
    出差补贴要不要交税

    出差补贴不属于要交税的范畴,因为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差旅费津贴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2020-12-29 555
  • 出差需要哪些补贴
    出差需要哪些补贴

    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一般分

    2020-04-14 418
专业问答更多>>
  • 离职后扣出差补贴不发,需要哪些材料

    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2、身份证复印件;3、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4、证据材料复印件;5、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6、集

    2022-10-17 15,340
  • 老板还不给我出差补贴要怎么办?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时间短,应当给予补贴,时间长,所以工作地在外地,不一定有补贴。

    2022-10-28 15,340
  • 补贴个人出差税

    出差工资用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国税发行(1994)089号文件规定,以下不属于工资、工资性质的补助金、法律补助金、纳税人本人的工资、工资收入、不征税:旅费补助金、误食补助金(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个人在城

    2021-10-27 15,340
  • 离职后公司给出差补助多少钱

    1,法律并没有就出差补助作出具体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2,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

    2022-01-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 01:04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如下: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发放时间一般是是12月下旬。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具体的毕业

    11,398 15,340
  • 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00:54
    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如下:1、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2、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3、列支渠道。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根据

    2,128 15,340
  • 出差隔离费用企业报销吗 00:57
    出差隔离费用企业报销吗

    出差隔离费用企业报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重点国家入境人员抵达后,全部由各区工作人员

    7,041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