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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单位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单位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2020-12-05 122
普法内容
工伤认定单位举证期限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举证。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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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020-02-21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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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30 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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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5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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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7 15,340
  • 工伤认定中怎么规定单位的举证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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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2 15,340
  • 工伤认定中是怎么去规定单位的举证期限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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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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