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工伤认定应该如何认定
工伤认定应该如何认定

工伤认定应该如何认定

2020-06-15 125
普法内容
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工伤认定的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对于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全材料或者材料本身就齐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 三、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伤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四、作出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工伤认定认定下来该如何赔偿?
    工伤认定认定下来该如何赔偿?

    职工完成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完成工伤鉴定后再确定赔偿数额。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就工伤赔偿费用达成一致协议,如果无法达成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赔偿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及时赔偿或者拒绝赔偿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

    2020-03-04 159
  • 如何认定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如何认定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内部的,即自己的或用人单位安全条件方面的原因;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

    2020-11-02 218
  • 社保行政部门应该如何认定工伤
    社保行政部门应该如何认定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020-05-15 550
专业问答更多>>
  • 工伤认定应该如何认定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

    2022-05-18 15,340
  • 认定工伤应该如何认定

    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2022-07-06 15,340
  • 工伤认定应该如何认定?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

    2022-05-20 15,340
  • 工伤应该如何认定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

    2022-07-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被认定工伤后如何赔偿 00:56
    被认定工伤后如何赔偿

    职工完成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完成工伤鉴定后再确定赔偿数额。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就工伤赔偿费用达成一致协议,如果无法达成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赔偿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及时赔偿或者拒绝赔偿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

    771 15,340
  •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该如何认定 01:28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该如何认定

    当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重合时,一般受伤人既可享受工伤待遇又可以向肇事司机索赔损失,即为双重赔偿。 针对员工遇到交通事故,同时又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一般需要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但其工伤待遇应该区分项目和支付途径,原则为: 1、因事故导致发

    887 15,340
  • 上下班途中工伤如何认定 01:31
    上下班途中工伤如何认定

    上下班途中工伤主要有两大限定条件,一是发生交通事故,二是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员工在合理时间内,在合理路线中的上下班途中; 2、公司员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

    729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