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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肯垫付工伤费用的解决办法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支付; 2、申请法院发出支付令,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医疗费达成协议后,用人单位又拒绝支付的,可依法要求法院发出支付令; 3、要求劳动仲裁,如果争议金额较大,不适宜一裁终局那么
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索赔。
民事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起诉的。
工伤住院期间费用,社保处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应由工伤职工本人和医疗保险基金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用人单位应当对工伤保险规定的误工费负责。这里的误工费是指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法律规定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间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但需要注意的是,停工期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且足额交纳保险费的,
车祸的医药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
对方全责不垫付的,受害者只能是通过交警队的主办警官出面,为其作出协调,责令肇事方积极面对事故的善后,并且为受害者垫付相关的医疗费用费用。不过为让受害者的损害程度降到最小,如果肇事方在经济方面不存在问题,那么也可以受害者先行垫付费用,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