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哪些争议不算作为劳动争议
哪些争议不算作为劳动争议

哪些争议不算作为劳动争议

2020-06-28 54
普法内容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劳动者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不算劳动争议的有哪些劳动争议
    不算劳动争议的有哪些劳动争议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承包经营争议;雇佣关系争议;师徒关系争议;诊断鉴定结论异议争议;发放社会保险金与住房公积金的争议;用人单位名下公有住房转让争议。

    2020-05-10 77
  • 劳动争议哪些证据,劳动争议案件要如何保存
    劳动争议哪些证据,劳动争议案件要如何保存

    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

    2020-05-22 131
  • 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

    2020-05-21 105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争议时,哪些情形不算劳动争议

    以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个体工匠、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劳动者对残疾等级鉴定结论或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发生的公有住房

    2021-11-03 15,340
  • 哪些劳动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争议: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家庭或者个

    2022-06-07 15,340
  • 哪些劳动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承包经营争议;就业关系争议;师徒关系争议;诊断鉴定结论异议争议;发放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争议;用人单位名下公有住房转让的争议。

    2021-11-03 15,340
  • 哪些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争议: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家庭或者个

    2022-06-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00:51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争议如下: 1、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争议; 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是否合法合理发生的争议; 3、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费用是否合理而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

    634 15,340
  • 劳动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 01:15
    劳动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关键证据。而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这时候可以选择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解决劳动关系的争议问题。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劳动者更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1,386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00:51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相对比较短的,原则上是一年之内提出仲裁的申请,这是一般时效; 2、特殊时效:欠薪加在职,时效不受限。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且纠纷又只限于拖欠劳动报酬,就属于欠薪加在职,那么劳动仲裁不受一年

    3,237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