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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作地点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用人单位能否向劳动者要求补偿?

2022-03-1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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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你所描述的内容,只能初步可认定能获得补偿。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于你所工作单位劳动工作地点与实际工作地点不一致,劳动条件也不一致。致使双方对继续履行合同产生不同意见。工作地点是属于合同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一个重要劳动条件,对于它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你的要求是合理的。如果你辞职,单位应当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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