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特殊期间受哪些法律保护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女职工有四个特殊的时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处于这几个特殊生理时期的女性,特别需要保护。因此,法律又分别作出不同的保护规定: (1)经期 女职工在经期禁止从事: ①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②《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③《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作业。 (2)孕期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问。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3)产期 女职工生产期间,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另外,如符合晚育条件的,则一般还可以在原来90天的基础上延长30天。 (4)哺乳期 女职工有不满1周岁的婴儿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同时,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此外,还明确规定在上述(2)一(4)这三个时期内,不得降低女职工基本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顾婴儿方面的困难。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医保经费开支,来缴纳医保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目前我国对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包括: 1、禁止安排妇女从事高劳动强度的工作。禁止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禁止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3、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
女职工特殊期内法律保护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其他。
-
对于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2020.01.23 154 -
女职工受到劳动保护有哪些特殊规定
关于对女职工进行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以及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
2020.08.05 175 -
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有哪些
首先,禁止要求女职工从事危重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其次,对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做出特殊保护。
2020.02.16 369
-
女职工特殊期内有哪些法律保护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
2022-08-22 15,340 -
女职工特殊期内有哪些法律保护规定
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期间的保护是指对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也称为女职工的“四期”保护。一、经期保护1、经期保护是指对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的各种保护。2、我国《劳动法》第60条规定:不得安排女
2022-10-28 15,340 -
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
2022-05-22 15,340 -
女职工有哪些特殊保护?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
2023-05-10 15,340
-
01:21
特殊工种有哪些特殊工种一般包含的范围有: 1、电工作业,含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矿山井下电钳工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包含2米以上登高设备及拆除、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6、
12,592 2022.04.15 -
01:13
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在《最高人民法
717 2022.06.01 -
01:00
居间协议受法律保护吗居间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 居间协议,也叫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和其他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者介绍,委托人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常见的居间行为是二手房中介为房屋买卖双方提供的中介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一种合同类别
7,51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