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伤如何认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为了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未成年工在工作时受伤,需要进行,只有在认定属于工伤范围后,才能赔偿。那么未成年工怎么认定?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未成年工工伤认定如下: 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是违法的,不能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相应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工受伤的,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是,法律依然保护童工的正当权利,用人单位对因工受伤的童工应当依法承担一次性赔偿责任。 2、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未成年人工伤的认定,与普通工人并无区别。
未成年工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在三十天之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在一年之内,准备好相关材料,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
未成年工工伤怎么认定?
未成年工遭受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在三十天之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可以在一年之内,准备好相关材料,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2020.07.29 93 -
未成年犯罪如何认定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
2020.01.13 91 -
未成年犯罪如何认定?
我国未成年人构成犯罪,应当进行处罚的具体认定规定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0.12.15 105
-
未成年工工伤如何认定
企业未成年工出现工伤处理程序与普通劳动者无异。工伤流程如下: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3、
2022-08-11 15,340 -
未成年工工伤如何认定?
在我国,未成年工是16周岁到18周岁的劳动者。是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因此,未成年工因工受伤的,应当按照一般劳动者进行处理。那么未成年工工伤如何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2-08-25 15,340 -
如何认定未成年工与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所谓未成年工是指
2022-07-08 15,340 -
未成年打架轻伤如何认定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于其至
2022-05-10 15,340
-
00:56
被认定工伤后如何赔偿职工完成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完成工伤鉴定后再确定赔偿数额。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就工伤赔偿费用达成一致协议,如果无法达成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赔偿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及时赔偿或者拒绝赔偿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
804 2022.04.17 -
01:02
未成年犯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刑未成年犯故意伤害罪的相关判刑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未成年故意伤害他人的,已满十四周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犯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35,902 2022.07.10 -
01:31
上下班途中工伤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工伤主要有两大限定条件,一是发生交通事故,二是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员工在合理时间内,在合理路线中的上下班途中; 2、公司员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
778 202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