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龙马潭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鼓励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成片开发建设供应土地等问题的意见》,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关于鼓励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成片开发建设供应土地等问题的意见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投融资若干问题的意见》(泸委发[2000]44号)和市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投融资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报告的通知》(泸市府发[2000]17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改善投资环境扩大投融资渠道及土地成片开发利用工作,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论是本市企业还是外市企业来我市从事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成片开发利用建设均表示欢迎,并一律执行统一的供地优惠政策。
二、企业投资形成可以是投资实施土地成片开发利用建设,也可以是带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三、企业组团成片开发利用建设的土地面积必须在100亩以上,其土地价格按该地市场价格优惠15%供地。
四、企业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要自行投入资金,项目完工后政府以等同资金价值的土地量进行补偿。用作补偿的土地按土地的市场价格在前款规定优惠15%的基础上再优惠10%供给。
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的土地采用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在与建设和开发业主发生结算时采取征地成本价。
六、建设和开发业主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必须按照规划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规划设计标准和内容时要经过市政府批准。
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额,由建设及开发业主和政府各自做出预算协商决定,遇有意见不一致时以中介服务机构审计决定的投资额为准。
八、企业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由企业自己开发配套建设后,只能由企业自己进行建设销售,如需转让必须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完善有关税费,市政府还将收取转让土地所获增值额的30%作为政府土地收益。未进行开发建设并转让的土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九、成片开发供地位置可在城北新区和江阳西路延伸线两侧,其他区域暂不适用此类供地。
十、企业必须按供地合同约定的规定期限完成开发建设,未按期完成的由市政府按供地价格收回其尚未开发建设的土地。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中,商铺的拆迁及补偿问题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191. 政府对商铺进行修建时,会对商铺进行补偿和赔偿。具体的标准如下:如果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商铺因为修建而停产或停业,政府会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如果过渡期在18个月以内,政府会补偿6个月的工资。如果商铺因为拆迁而停租,政府会按照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进行补偿,直到被拆迁者回迁为止。 2. 根据《国有土地上
-
郊区基础设施建设赔偿问题探讨西藏在线咨询 2025-01-14郊区征收的补偿方式,需要根据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而有所不同。对于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以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这些补偿标准原则上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可以得到改善,长远生活能够得到保证。同时需要综合考虑房屋的建筑结构、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等因素,并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进行区分计算。对于产权置换的征收方式,应该给予合理的面积、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以及过渡
-
关于梅州商场建设等问题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9商场征收如何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
什么是基础设施建设?安徽在线咨询 2025-01-16本定义指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相关设施的建造及相应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在建设活动中,需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并符合国家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同时,应关注节能与环境保护,提倡采用先进的设备、工艺、新型建筑材料以及现代管理方法。 从事建筑活动者应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对公共利益及他人权益造成损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尊重并配合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建筑法》。
-
批准建设的土地转成建设用地都需要哪些手续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