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方须履行哪些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5 15:43:23 209 人看过

一、二手房卖方须履行什么义务

1、保证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卖房人名下,并交付房屋。

这是卖房人最主要、最基本的义务。为保留房屋所有权可以合法转移,其前提必须自己是该房屋的所有权或合法的代理人。当房屋所有权合法转移后,如果有第三人以其他人的名义向买房人提出产权异议,或承租人向买房人主张产权时,原卖房人有保障买房人免受追索的责任。而由此引起诉讼的,买房人有参与诉讼及承担证明第三人、承租人没有理由主张权利的义务。

2、按照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交付房屋。

交付方式有两个内容:一是证件的交付,即卖房人有义务将房屋所有权转移到买房人的名下,完成法律程序上的交付。二是实物的交付,即将房屋腾空后交给买房人实际占有使用。如果该房屋被出借,卖房人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收回,并保证向买房人进行实物交付。

3、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结构、使用状况)、附属设施以及数量交付房屋。

交付时,卖房人不得隐瞒房屋缺陷,否则,卖房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进行维修,买房人也可在一定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房人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二手房买卖的途径有哪些

1、手拉手直接交易。

这一类是熟悉房地产交易流程和行情的手拉手交易。卖方一般会直接放上自己的联系方式,安排看房并独立完成交易的整个过程,仅在有商业贷款时寻求专业贷款公司或银行的帮助,费用最为节省。但在没有专业人士全程导购的情况下,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在明晰产权的情况下,购房者一定要全面了解房子的物业情况、质量情况等,避免有后顾之忧。

2、专业服务公司介入。

这一类属于不熟悉房地产交易流程的专业服务公司中介交易。买卖双方希望在网上房地产交易平台进行手拉手交易,但是由于房地产交易涉及对市场行情的把握和大量细节的洽谈,需要在成交前明确,以避免产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会咨询专业服务公司。

3、中介全程参与服务。

由中介全程参与的交易与传统交易类似,卖方在挂牌时不留自己的联系方式,由经纪人来接听电话、安排看房和贷款等交易流程。优点是省心省力,但是上下家总共需要支付成交房价的2%作为中介公司的佣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2: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二手房买卖相关文章
  •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履行
    二手房买卖合同
    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居间合同及补充合同签订后,及时缴纳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履行我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居间合同及补充合同签订后,及时缴纳了双方的中介费和各种税、费近3万元,就在我准备向中介的银行监控帐户打首付款时,接到中介打来的电话:不要打房款了,上家房子不买了。并多次转达了上家要求协商的意愿。在与上家的友好协商中得知,原来上家有一个官司,需要有房产证作为重要依据。出于同情上家的遭遇,我答应友好协商解决此事。在与上家就房产证如何延期过户的友好协商过程中,上家不能认可我方对房产证延期过户的条件,也不认可不卖房赔偿一半违约金的条件,在考虑的拖延中使我方错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时间,最后上家以中介通知我方不要打首付款、我方错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时间都算违约为由,要撤销合同,并要中介和我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上家这种倒打一棒的行为,我值不值得起诉。
    2023-06-10
    68人看过
  • 商标专用权人有哪些义务必须履行
    一、商标专用权人有哪些义务必须履行商标专用权人有如下义务必须履行:1、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行使商标权;2、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受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3、其他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第十八条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二、侵犯商标专用权有哪些行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
    2024-01-16
    488人看过
  • 哪些是先履行义务
    法律综合知识
    1.先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需要先履行的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2.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的内容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4-05-03
    248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履行义务的一方是哪一方
    买卖合同中履行义务的是买卖双方,都需要履行约定的义务。买卖合同诉讼时效的计算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一、买卖合同中履行义务的一方是哪一方买卖合同中履行义务的是买方和卖方都负有履行义务。买方有义务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款项,卖方有义务按约定及时完好的交付货物。1.出卖人的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2.买受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
    2023-06-04
    13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时,双方有哪些必须履行的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双方需承担以下义务: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其他。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
    2023-07-06
    156人看过
  • 二手车辆买卖附随义务有哪些?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其中需要双方互通信息的情形,多有所在。如果依据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主动地通知对方,此时便可认为有通知义务存在。民法典中关于通知义务有很多明确的规定,比如《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第七百七十五条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2.协助义务协助义务又称为协作义务,合同当事人应互为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照顾和便利,促使合同目的圆满实现。它要求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承担协力义务;在履约中,当事人应当顾及另一方及其标的物的状况,最大限度地运用其能力和一切可以运用的手段实现对方的正当愿望,以利于合同的适当履行。合同关系终止后,
    2023-06-23
    221人看过
  • 债务人拥有哪些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关于债权人的权力及职责范围,具体细述如下:1.债权人得以行使代位权,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对于特定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申请免除债务,为企业减轻不必要的负担;3.在条件允许时,债权人亦享有将自身所持有的债项进行转移的权力,以便更好地维护财务利益;4.最后便是撤销权。此处的撤销权是指,当对方当事人存在危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请求法院对该行为予以撤销。关于债权人的责任与义务方面,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债权人有责任以合理方式催促债务人严格遵守双方之间的合约条款或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为了保持良好的商务往来关系,债权人还承担了及时收取款项、品质量保、公告通知、协助配合以及保守商业机密等附属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
    2024-08-17
    327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也不能请求报酬。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2、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
    2023-06-12
    356人看过
  • 租房合同甲方履行义务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一、租户提前退租退租金吗已交房租又不想租房子了属于违约的行为,是要根据违约条款规定来决定的,如果违约条款规定了支付违约金后可以退回房租,则房租是可以退回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
    2023-03-11
    291人看过
  • 卖方交房时一方有哪些义务
    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有:(一)按照约定的要求交付房屋;(二)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三)提供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物业管理方案、商品房房屋交接书;(四)及时以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哪些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检查开发商的产权证及住宅使用说明书、住房质量保证书;明确交付房屋的条件、日期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明确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明确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二、买卖房屋需要什么手续买卖房屋需要办理五个手续:1、询问商品房的价格、设施等基本情况;2、确定后,拟定商品房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4、买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款;5、开发商
    2023-02-25
    495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必须签订哪些合同?
    买二手房交易必须要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同时可能还需要签订定金合同、居间合同、网签合同、抵押贷款合同等。要求当事人需要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能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能通过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
    2023-07-08
    134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必须验证卖方身份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办理各种手续一直是市民认为最为麻烦而自己也最不容易弄懂的问题,尤其是对于买方来说,交易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因疏忽而未弄清事项影响交易的进行,甚至交易双方发生纠纷。对此,律师提醒购房者,作为买方,一定要认真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证书,确认卖方的主体资格。在购买房屋以后,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二手房屋买卖中,部分买方与卖方经由朋友介绍等认识,由于相互认识,买方极易忽视对对方身份的确认,造成此后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的麻烦。对此,瀚洋律师事务所的单薇律师认为,在房屋的买卖中,最重要的是要办理房屋的权属登记手续。因为,办理了房屋的权属登记,买房者才依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并且买房者才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而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对买房者来说,尽管在房屋权属登记前就占有了房屋,然而,买房者如果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就无
    2023-04-22
    22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国家予以保护,才能收到行使诉讼权利的效果;当事人不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法律不予保护,这样则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而不允许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无理纠缠。2.必须客观真实地陈述案情,不允许歪曲事实,伪造证据。案件事实是正确认定案件的基础,歪曲事实不仅干扰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还往往容易造成错案。3.要严格遵守诉讼程序,服从人民法院的统一指挥。诉讼秩序是进行诉讼、公正审判、正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扰乱、破坏法庭秩序,势必影响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当事人遵守诉讼秩序是义不容辞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破坏诉讼秩序,就要受到法律制裁。4.必须自觉执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经对方当事人申
    2023-04-21
    187人看过
  • 拆迁前拆迁人必须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2、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
    2023-03-17
    395人看过
换一批
#二手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二手房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名下二手房出售给买受人,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的法律行为。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的价格、交付时间、过户时间等事宜,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在过户过程中,买受人需要... 更多>

    #二手房买卖
    相关咨询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买卖卖方应履行哪些合同义务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5
      1、保证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卖房人名下,并交付房屋。 这是卖房人最主要、最基本的义务。为保留房屋所有权可以合法转移,其前提必须自己是该房屋的所有权或合法的代理人。当房屋所有权合法转移后,如果有第三人以其他人的名义向买房人提出产权异议,或承租人向买房人主张产权时,原卖房人有保障买房人免受追索的责任。而由此引起诉讼的,买房人有参与诉讼及承担证明第三人、承租人没有理由主张权利的义务。 2、按照合同
    • 我国公民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4、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5、计划生育。 6、参加劳动和接受教育。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 党员必须履行哪些“八项义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8
      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率先参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努力,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
    • 商品房买卖附随义务必须要履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0
      商品房买卖附随义务必须要履行,虽然我国劳动合同法等民事类型的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在签署商品房的售卖合同之后,需要履行附随义务,但若是不履行通知对方交房等的附随义务,此时有可能会直接导致商品房的主义务不能实现。故此附随义务的履行是必须的。
    • 监视居住人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23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