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41:06 166 人看过

问: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答:职工分流安置渠道主要有:

1、自行调出,给予一次性奖励。自法院宣告破产之日起30日内调出的人员给予2000元;60日内调出给予1500元;90日内调出的给予1000元。

2、自谋职业,给予自谋职业安置费。企业与自谋职业的职工签订自谋职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破产企业、职工各执一份,职工档案存放一份),并发给职工个人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自谋职业安置费标准按不高于本市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3倍提取,在发给职工时应考虑职工工龄长短确定发放标准。

3、被其他单位有偿安置。凡由破产清算组或企业主管部门联系,经本人和安置单位协商同意,安置到其他单位的,以每安置1人不高于本市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划拨给安置单位一次性安置费。

4、终止劳动关系,转入社会给予补偿。对于既不调出又没有安置到其他企业或也不申请自谋职业的职工,给予职工补偿。

5、提前退休。在法院宣告破产当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本人申请,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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