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不合法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是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情况;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应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委员会经费来源哪里
主要来源于两处:一处是由业主分担;另一处是从物业公有部分经营所得收入中列支。并且工作经费的出入情况,应该按期在物管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监督。当然,至于工作经费的筹备、处置和运用的具体方式,应由业主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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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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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直接成立业主委员会合法吗?直接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山东在线咨询 2024-08-27不合法的,小区是应当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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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1-05-191.发起筹备:需要征集5%(人数和专有面积均须超过)以上的业主签名,支持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2.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予以协助:根据《物权法》和《宁波市物业管理办法》,街道办事处有责任提供筹备协助。3.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需要4-10名业主代表和一位开发商代表。根据现在的行政文件,筹备组长由办事处指定。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第1,业主代表至少应有8名以上,才能保证不被分化瓦解;第2,筹备组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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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小区业主请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经过小区业主选举产生的合法吗主选举产生的合法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4-08-27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设立的正式组织机构,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按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自治小组和业主委员会都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职责。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可以设立业主自治小组的临时组织代表全体业主履行管理职责。无论是业主自治小组还是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共同决定选聘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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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需过半数业主同意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4-12-08作为物业管理项目实施的关键角色,业委会的成立需要得到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且在物业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有力指导和监督下正式运作。 为确保业委会的成立以及推选适当的委员人选,参与表决的单位建筑面积必须过半数的业主之间达成共识,且参与表决的业主数量亦须达到这样的过半数量才能生效。 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的决策对于全体业主具有强制执行力。 《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