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侵犯采光权怎么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16:51:38 230 人看过

一、侵犯采光权应如何索赔

1.民事法律救济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是指要求正在进行的采光权侵害行为停止,对于己经终止和尚未实施的侵害行为不能适用。采光权权利人应对义务人的采光权侵害行为正在进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②排除妨碍,是指排除对于对权利人的采光权构成妨害的状态,这种状态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现实妨碍,也包括可能造成妨碍的现实威胁。权利人承担采光权侵害行为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构成现实妨碍或存在妨碍威胁的举证责任。③赔偿损失,是指义务人通过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方式对受害人的损害予以救济的责任方式,即通过上文所述各标准,综合考虑各因素确定赔偿范围及金额。

2.从行政法角度而言,受害方如果认为自身的采光权己经受到了超过一般容忍义务限度的侵害,且认为该侵害结果是由于规划行政主管机关核发给建设方或者侵权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造成的,利害关系人直接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提起复议,要求其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合理性以及合法性进行审查,通过行政处罚解决侵害行为,如果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所作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受害方也可以不通过行政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赔偿损失。

二、赔偿标准

建筑日照不足的赔偿存在多个标准,类似案例也无倾向性参考标准。结合相关判例,受案法院通常应考虑如下因素:

①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

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软大的增值,或者侵权人所盖的高层建筑物纯粹为了商浅论采光权纠纷中的权利保护品房开发,其建成房屋的经济效益自不待言,与此鲜明对比的是,相邻一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响,其房屋在原有价值的基础上有大幅的下降。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

②被侵权人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

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另外,被侵权人因采光不足,室内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相对延长,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较大影响,因此,将该项费用应酌情予以一次性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采光权相关文章
  • 珠江骏景侵犯邻居采光权赔偿36万
    因认为相邻的“珠江骏景”高层建筑遮挡了自家住房光线,老徐等5家住户以自己的采光权等多项权利受到了侵害为由,将“珠江骏景”的开发商珠江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今天上午,丰台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老徐等5名原告的损失共计36.7万元。2004年8月,珠江房地产公司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丰台区永外果园43号建设“珠江骏景”项目北区10-12号楼。一年后,该工程竣工。然而此楼房与老徐居住的西罗园南里17号楼仅一路之隔,“珠江骏景”在马路东侧,西罗园南里17号楼在马路西侧。老徐说,这之前,他住房的东照采光充足,一览无余,站在家里都能看到永定门。但“珠江骏景”高层建成后,矗立在他所住楼房东侧的三栋楼几乎完全将阳光遮挡。加之通风条件也受到破坏,使得他屋内夏天潮湿、冬天阴冷。此外,由于两楼相距30多米,他家黑白天都要遮挡窗帘,否则就要被偷窥,夕照时由于高层建筑的反射,他的住宅还经常受到反射光的污染。老徐认为,这
    2023-06-10
    70人看过
  • 采光侵权如何补偿?
    法律综合知识
    一、采光侵权如何补偿?采光侵权问题在都市化进程中日益凸显,居民对于良好居住环境的需求与城市建筑的密集发展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1.侵犯采光权的法律依据与补偿标准是多方面的,不仅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法典》等法律文件的原则性规定,也包括建设部等相关规范和标准。2.在实践中,补偿标准往往与受影响的房屋面积、造成的具体损失等因素相关。3.受害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包括房屋贬值费、增加的电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二、赔偿标准的制定确定赔偿标准是解决采光侵权纠纷的关键一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对采光权的侵害赔偿做出具体规定。因此在实践中,法院往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参考《民法典》第八十三条等法律文书,综合考量建筑物间距、采光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标准。三、预防与制裁措施为了避免采光侵权的发生,需要从制度和监管两个层面入手。1.提前预防,强调在建筑规划审批阶段就应考虑采光影响,以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
    2024-02-10
    222人看过
  • 什么叫采光权,住宅采光受到侵害怎么办?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一般赔偿的内容包括: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用电量增加产生的电费;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比如开天窗;冬天日照少导致室温太低,使用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或者是因采光不好导致房屋在出租、售卖时价值贬低的损失等;精神损害赔偿,由于阳光受到遮挡,家人的身心健康和情绪均受到直接影响。律师补充: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建筑日照的鉴定
    2023-05-03
    262人看过
  • 采光权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一、侵犯采光权的赔偿问题从目前的司法实践和现有法律、法规来看,采光权的损害赔偿金额面临不少问题,法律条文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有关司法解释中也没有给予明确解释。近年来各地发生不少采光权纠纷案件,各地法院对采光权受侵害的赔偿金额判决标准不一,大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二、侵犯采光权赔偿问题案例2002年4月,四川省成都市两家房地产公司因修建的两幢电梯公寓影响了周边住户的采光权,付出了赔偿400万元的代价。住户因采光权受到侵犯而获得如此巨额的赔偿,在国内是比较少见的。2004年11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采光权纠纷案。判决认为,湖北省监利县一幢新建的7层综合楼影响了10户居民的通风、采光等权益,要求侵害人采取折价赔偿办法,即从2003年4月1日起至其停止侵权时止,侵害方赔偿10户居民每天每户电费1.12元。2006年7月,江苏省无锡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采光权纠纷案。原告棉花巷37户居民以其
    2023-03-02
    403人看过
  • 采光权遭受侵害,应该如何赔偿
    采光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不宜以定额长期赔偿的方式判决。法院通常应考虑如下因素:1、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较大的增值,其建成房屋的经济效益自不待言,与此鲜明对比的是,相邻一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响,其房屋在原有价值的基础上有大幅的下降。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2、被侵权人采取补措施的费用。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另外,被侵权人因采光不足,室内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相对延长,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较大影响,因此,将该项费用应酌情予以一次性赔偿。采光权纠纷应如何处理?1、产生采光权纠纷的原因有哪些产生采光权纠纷的主要原因:一是城市规划对新建住宅楼
    2023-07-05
    120人看过
  • 侵犯采光权赔偿的法律依据和标准是什么呢
    侵犯采光权赔偿的法律依据: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侵犯采光权赔偿的标准:赔偿被侵权人因采光权被侵犯而房屋受到贬值部分;赔偿被侵权人采取补救措施,例如改变房屋结构的费用。一、相邻权纠纷以宅基证为准吗以宅基地证件划定的范围为准。相邻权纠纷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纠纷。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023-03-19
    238人看过
  • 侵犯通风采光权的行为怎么处罚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关于采光权受侵害的具体赔偿金额计算方法,仅一些城市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所涉及:1、《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13条第2款规定: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以居室窗台中心点,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足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至2000元。违法建设和处于新建建筑高度二倍水平距离以外的居民住房不予补偿。2、《大连市城市建筑物间距及挡日照处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城区内被挡日照建筑物的补偿标准如下:(1)位于一、二级地的,2000元/平方米;(2)位于三、四级地的,1700元/平方米;(3)位于五级地以下的,1400元/平方米。当事人双方对补偿另有协议的,可按协议标准执行。其他县(市)、区的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关于通风报信的行政处罚通风报信是怎样的程序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可根据不同情形构成共
    2023-08-04
    247人看过
  • 怎么样算是侵害采光权
    侵害采光权怎么进行认定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典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2007年10月1日起,《民法典》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民法典》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专家说法: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些人甚至为求便利,乱搭乱建,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使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此次《民法典》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进行了明确保护,也就是说,相邻双方应以不妨碍为建设的先期条件。下面用一个案例说明采光权侵权的认定。
    2023-05-08
    185人看过
  • 如何认定侵犯相邻权采光权
    影响其他建筑物采光的,就是侵犯采光权。按照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2024-05-19
    427人看过
  • 侵犯采光权有时效限制吗
    采光权被侵犯的是否诉讼时效限制采光权侵权的诉讼时效问题有的人认为,由于采光权受到的侵害是处于持续状态的,且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权利具有物权性质,因此,对于采光权的保护不应当受诉讼时效的限制。采光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往往要求排除妨碍、停止侵害,具有物上请求权的特征,只要其对该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没有让渡出去,权利人就可以直接请求妨碍人排除妨碍,或消除可能发生的妨碍因素,所以无需用时效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而相邻妨碍的事实状态在一般情况下是持续存在的,不会产生证据湮灭的困难,鉴于以上分析,该类纠纷只要妨碍事实持续存在,则被侵权人随时可以起诉,不存在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的问题。相关内容侵犯采光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建筑日照不足的赔偿受案法院通常考虑如下因素:1、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软大的增值,或者侵权人所盖的高层建筑物纯粹为了商浅论采
    2023-05-04
    286人看过
  •  采光权何时被视为被侵犯?
    本文主要探讨了侵犯采光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判定赔偿的标准。然而,由于城市化的发展,建筑物之间的距离缩小,高层建筑增多,通风、采光和日照的矛盾越来越多。虽然我国法律对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权问题有原则性规定,但缺乏具体的实质性内容,特别是判断侵害相邻人采光权的标准、赔偿的标准等,给案件的审理带来很大难度。因此,涉及“采光权”纠纷的诉讼若想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仅凭法院司法审判之力已经远远不够。侵犯采光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判定赔偿的标准,通风和采光是评估一个人居住舒适度的重要指标。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在现代都市,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由于城市土地价值的提升,导致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比过去缩小,高层建筑的增多,这些变化使得建筑物之间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的矛盾越来越多。对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权问题,我国法律只有原则性规定,而没有具体的实质性内容。特别是判断侵害相邻人采光
    2023-09-06
    266人看过
  • 停止侵害采光权
    采光权《民法典》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所谓相邻关系,简而言之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住宅建设用地供应趋紧,有些开发商违规施工,超规划建设,导致新建住宅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有些人甚至为求便利,乱搭乱建,影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使因“阳光权”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此次《民法典》对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进行了明确保护,也就是说,相邻双方应以不妨碍为建设的先期条件。建筑日照不足的赔偿受案法院通常考虑如下因素:1、被侵权人房屋贬值部分。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软大的增值,或者侵权人所盖的高层建筑物纯粹为了商浅论采光权纠纷中的权利保护品房开发,其建成房屋的经济效益自不待言,与此鲜明对比的是,相邻一方的
    2023-05-04
    444人看过
  • 采光相邻权被侵害怎么办
    一、采光相邻权被侵害怎么办当您的采光相邻权受到侵害,如下解决:1.您首先应尝试与侵权方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规划部门查询该开发商的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3.若侵权方违反了规划标准,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以开发商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该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并根据裁定结果采取纠正或拆除措施。您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二、采光权被侵害的法律依据是?采光权被侵害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性法规。1.《民法典》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各方在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即“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也对建筑布局、间距、日照标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为采光
    2024-07-23
    376人看过
  • 认定采光权被侵犯的标准是什么
    1、什么是采光权损害?采光权损害,是指在相邻不动产之间所形成的采光利用的不当限制。这是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2、认定采光权被侵犯的标准是什么?采光侵权的赔偿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其行为符合采光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且构成对被侵害方的实质性损害。笔者认为,具备以下条件即构成对采光权的实质性侵害:(1)存在侵害行为,即侵害人实施的使不动产相邻人基于其对不动产的所有、占有和使用权而应获得的日照之利益受损的行为。这里的侵害行为不要求一定是非法行为,只要造成他人基于采光权而应享有的合法利益受损即可。(2)发生侵害结果,采光权侵害必须以一定的损害结果为必要,否则无法对损害赔偿进行具体量化和测算。侵害结果可以是身心伤害,也可以是财产损失。而被侵害的采光权,必须是基于合法占有、使用而拥有的正当权利,即失去此权利将无法正常生活。(3)侵害行为与侵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侵害人的侵害行为与受
    2023-03-29
    390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采光权
    词条

    采光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也包括采光利益。 采光权是一种相邻关系权,它是指在一个所有权限制范围内,因日照遮挡所造成的权利人视觉上的障碍,因此权利人有请求相邻方进行某种行为以实现日照需要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 更多>

    #采光权
    相关咨询
    • 侵犯采光权侵犯采光权的赔偿如何计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05
      一、采光权的法律规定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现阶段一般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关于采光权有这些规定: 《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
    • 采光权的法律规定,侵犯采光权该如何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采光权的法律规定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关于采光权有这些规定:《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
    • 采光权被侵犯应如何维权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0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受害主体可以享有物上请求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妨害预防, 对于赔偿问题,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 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另外,被侵权人
    • 民法典规定请问侵犯采光权怎样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31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关于采光权受侵害的具体赔偿金额计量方法,仅一些城市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所牵涉,例如《北京市生活寓居建筑间距暂行限定》第13条第2款限定:“被遮挡阳光的现状居民住房,以居室窗台中心点(均以外墙壁计),在冬至日日照时间不够1小时的,每户按其居室被遮挡状况予以一次性赔偿800元至2000元。违法建设和处于新建建筑高度二倍水准距离以外的居民住房不予赔偿。日照时间计量办法由城市规划管理局限定
    • 采光权的侵犯怎样处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4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到适度光源的权利,现阶段通常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寓居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限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平等合法的精神,正确处置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导致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国家准则城市寓居区规划设计规范(B)》第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