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期限有诈业主索合同违约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8:24:54 198 人看过

陈某为购一套靓房,排了一天的队选房,交了2万定金及7万首付款。不料,签合同时发现,楼盘的土地使用权只剩下55年,要求退还定金遭拒,感觉受骗,一纸把开发商告上法庭。记者从三水法院获悉,该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近日已判决,陈某胜诉。

据陈某诉称,去年,他看到三水一家开发商在派发楼盘销售广告宣传单,对其中一户型产生购买兴趣,当时就缴纳了2万元定金。在楼盘正式发售那天,他一大早就去排队轮候选房,直到晚上8点多才选好,并签署《商品房认购书》及《补充协议》。两天后,他支付了首期购房款7万元,但当准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惊讶地发现楼盘的土地使用权只剩下55年。

新房的使用权不是70年吗?这让他非常不满,当即要求开发商退还其全部的购房预付款。但开发商只同意退还首付7万元,2万元定金则拒绝退还。

开发商申辩理由

1公告栏已公布使用权年限

2认购书明确约定不退定金

法庭上,该开发商则辩称,在与陈某签订相关协议之前,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在信息公告栏处,公示了所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其中包括了有关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已经尽到了告知和公示义务,并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的行为。另外,2万元定金,在双方已签署的《商品房认购书》及《补充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定金退还与不退还的情形,如今是陈某单方违约解除认购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法官认定

1认购书未提及使用权年限

2剩余年限明显低于合理预期

法官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及《补充协议》未违反法律的禁止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但上述文本均为建设部门监制的格式文本,当中没有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年限这一条款,虽然开发商在其售楼部公示了房屋的相关信息,但仍不足以证明陈某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及《补充协议》前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使用权还剩55年,且该剩余年限确实明显低于一般人对新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应有年限的合理预期。

本案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给陈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合同违约请求违约金的期限
    一、合同违约请求违约金的期限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二、合同终止后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能否支付违约金,就法学方法论而言,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一)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不论终止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二)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
    2023-05-03
    203人看过
  • 游泳池延期建好业主索赔违约金
    开发商代理人认为2000多份购房合同中仅5份有此补充条款,因比例较少视作笔误购房合同约定房屋竣工两年内修好恒温游泳池,为何现在说是笔误?家住成都市高升桥罗浮世家的罗女士想不通,5年前,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在两年内修好恒温游泳池,如今开发商却以补充约定系笔误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昨日,武侯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业主:违反合同约定我要索赔违约金罗浮世家小区分三期建成,家住小区二期的罗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就是冲着小区完善的配套设施才下手买房的。购房前,开发商负责人拍着胸口表示,保证房屋竣工两年内,在小区广场内建座恒温游泳池。她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才发现,合同内并未约定两年内必须修建恒温游泳池的事,于是向开发商质疑。开发商一位负责人得知情况后,果断地在她的购房合同内,添加了补充条款。罗女士说,小区业主都是2004年底陆续入住的。按开发商承诺,应该在2006年12月31日前,为业主建好恒温游
    2023-06-09
    350人看过
  • 根本违约超出合同索赔期限
    违约已经超出合同索赔期限怎么办1、从违约的情节考虑,一方的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便构成根本违约。2、从违约的后果考虑,单纯的违约并非合同解除的主要根据,以过错作为判断因素之一的违约后果具有严重性才是合同解除的根本原因,而判断违约后果是否严重,应以是否违反合同关键因素,即合同订立的主要目的能否实现为依据。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3-04-21
    24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可以主张违约金吗?怎么赔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怎么赔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回答一般情况,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来赔,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的数额。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法律条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2023-02-24
    69人看过
  • 限售房屋合同违约纠纷
    合同有效,但是房屋暂时无法办理过户。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来确定,通常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是开发商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退房的,开发商除退还房屋全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还应包括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购房贷款损失和房屋装修损失等的,差额部分购房者还可以向开发商继续要求赔偿,具体金额根据与开发商约定的合同而定。一、买房交了定金,但还没签合同能退吗买房交了定金一般是不可以退的,但也要分情况。要看交定金时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一般都是不可以退的。当然,也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解决。一般在以下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向开发商要回定金的:1、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2、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却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须对此承
    2023-02-28
    38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双方起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期限吗
    一、房屋买卖双方起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期限吗房屋买卖双方起诉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有期限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不超过3年。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二手房买卖存在哪些风险在市场运作的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存在着很多风险,概况地来讲,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风险:1、主体资格审查风险所谓主体资格审查风险,是指审查二手房买卖中卖主即售房人的真实身份以及其资格时所带来的风险。通常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都是凭中介介绍,而很少对交易双方主体资格进行审查,隐藏着极大的风险。根据《民法典》第51条的相关规定无
    2023-05-22
    390人看过
  • 房屋合同有产权年限吗
    购房合同规定的年限就是房屋的使用年限,也即房屋开发用地的使用年限。房屋产权本身是没有产权期限的。一、房屋买卖合同的特点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二、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
    2023-03-01
    298人看过
  • 房屋合同备案后,业主是否享有房产权?
    不算。房子虽然在房管局备案,但没有房产证仍然不算自己有房产,因为房产证是唯一的产权证明;房子已经在房产局备案,仅能说明该房子与你有一定的关系;有的已经交款没有房产证、有的同意赠与没有房产证,有的法律判决没有房产证,但是没有得到房产证之前,从法律的角度看仍然不算自己房屋产权。网签了没过户的房子业主还能做抵押吗房屋产权证是《民法典》规定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网签并不代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只有在做完产权变更登记后所有权才转移。对于住建委来说,进行抵押登记,只需审查房屋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产权证是否属于抵押人,而是否网签不属于其审查范围。此案中主要是卖房人违约。对于买房者来说,未过户的房产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最好在合同里明确约定,如果出现权利瑕疵,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
    2023-07-07
    216人看过
  • 合同期限内辞职有违约金吗?
    一、合同期限内辞职有违约金吗?合同期限内辞职一般没有违约金。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是没有违约金的。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二、自己辞职能领失业补助金吗自己辞职不能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
    2023-07-11
    309人看过
  • 未收到书面通知,房屋买主索赔违约金
    【案情】2007年5月3日,王先生与某楼盘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08年4月28日前,将具备‘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出卖人逾期交房将承担违约责任……”然而,王先生称,他唯一一次收到开发商的口头通知是在2010年3月,当时物业人员要求交清之前的物业费才肯交房,结果他没有同意。时至2012年10月,王先生依然没有接到该开发商关于入住的通知书或者要求交验房屋、办理交付手续的书面通知。王先生认为其合法权益被侵害,且根据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计算方式,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履行书面交房义务,并支付违约金155000元。审理过程中,某楼盘开发商辩称,他们开发的商住楼在2008年4月25日就已经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在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次日即打电话通知所有业主收房。虽然未严格按照
    2023-05-31
    22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额度是否有限制?
    首先,违约金的规则适用于所有债的关系,属于合同总则编的规定。违约金的限制以实际损和可期待利益总和为上限。首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其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024-04-21
    151人看过
  •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怎么追索违约金
    1、关于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标准,目前没有任何国家或地方的法律可依据或参考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双方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任职的职务及其工资水平、用人单位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标准、劳动者的主观恶意、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持续的时间等因素,确定劳动者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跳槽职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担责核心内容: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案例详情:何某在豆浆店任面点师傅,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如解除合同,何某两年内不得在该地区任何相同或相似的快餐店工作,不得做相同或相似的食品,如有违约,赔偿违约金一万元。后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何某离开该店到另一豆浆店从事类似工作。何某应否
    2023-07-24
    316人看过
  • 房屋违约金起诉有年限吗
    房屋违约金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起诉有年限,具体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4-12
    300人看过
  • 房产证逾期办理,业主如何讨违约金
    对予开发商原因使房产证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时,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约定是这样约定的: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项处理:1、《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约定: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_________。因此,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提供了如上的选择给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选定。对此,我们一般建议将两项都选择,更有利于购房者。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_________。可见,对于开发商的原因办证迟延或不能要分几种情况不处理;第一种情况,开发商
    2023-05-05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产权租赁合同没有写违约金房主违约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2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合同期限未到怎么追索违约金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8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维权业主违约物业有违约金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物业公司无权对违约业主进行罚款虽然业主有违约,但物业公司对违约业主进行罚款是错误的。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物业公司作为经营主体,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权,因此,没有权利对业主采取罚款措施。
    • 问一下房屋产权证延期交给业主违约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9-17
      延期交给业主房屋产权证属于违约。房屋产权证延期交付业主可以向开发商咨询逾期办证的原因进行协商沟通,同时可以按照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收违约金。
    • 业主合同业主违反不动产公约房主有责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7
      《业主公约》对承租人同样有效。因为承租人作为物业的非业主使用人,在承租物业时业主会对其使用物业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所以承租人也要受业主公约约束。尽管业主没有违反业主公约,但为了督促业主约束非业主使用人(承租人)遵守业主公约,根据条例规定,业主对非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