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自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行政相对人不服复议决定的,也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再向法院起诉维权。
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
一般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止与中断行政诉讼时效有以下区别:中止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后期,而中断可发生在诉讼时效的整个阶段;并且中止是由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中断则可因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而造成。
首先,在行政诉讼中,没有诉讼时效,只有起诉期限,而且行政诉讼法上也没有诉讼时效一说。 其次,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法定期限。 最后
行政诉讼的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但是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已经超过二十年,或者其他案件已经超过五年,当事人才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的期间,是以时、日、月、年为单位来计算的。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行政诉讼有效期是若是直接起诉的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经过复议之后再提起诉讼的,有效期为十五日内。
行政诉讼的时效期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最长时效期则是二十年,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但是该案件只能是因不动产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行政合同诉讼时效是如果对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等行为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但行政相对人如果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则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是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
行政诉讼的直接起诉期限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