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权力有: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有下列权力: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属于行政事业的单位,它们的主要工作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相关权益,让劳动者的权益可以得到落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的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行政部门有:1.国务院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3.省辖市、州、自治州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4.县(旗)、自治县(旗)设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1、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2、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职责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用人单位守法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2、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