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裁员有哪些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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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被裁员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裁减人员。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公司裁员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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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过失性辞退,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辞退理由。为了便于举证,用人单位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如果是无过失性辞退,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有下列解决途径: 1.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解决。 3.仲裁。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县(区)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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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获得途径有哪些
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获得途径有: 1、通过行政无偿划拨取得,该方式下无需支付土地出让金; 2、通过有偿转让方式取得,在入账之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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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形会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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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裁员应优先留用的人员有哪些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020.04.01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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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情况,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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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发生工资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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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5 15,340 -
用人单位裁员的流程有哪些?
1、出现企业破产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需要裁员的情形; 2、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3、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4、制定裁减人员方案; 5、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6、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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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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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有哪些公民行使监督权途径如下: 1、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2、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通过媒体工具,如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大及其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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