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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社保引发的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范畴。仲裁委员会不接受社保本身的纠纷,属于社保局的管辖范围。比如不买社保,不按真实工资标准买社保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裁决自作
以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其他。
1、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下列组成部分属于工资的范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单位支付的工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给给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就是其工资总额。2、
1、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下列组成部分属于工资的范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单位支付的工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给给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就是其工资总额。 2
因工作时间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范畴。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
首先需要您确认您与单位之间是否是劳务关系。一般来说,如果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支配,在用工单位的办公场所工作,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提供劳动的,那么该您与单位的关系就属于劳动关系。而如果您从事某一特定工作
首先要明确一点,劳动仲裁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如下几种情况: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争议,不受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相对比较短的,原则上是一年之内提出仲裁的申请,这是一般时效; 2、特殊时效:欠薪加在职,时效不受限。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且纠纷又只限于拖欠劳动报酬,就属于欠薪加在职,那么劳动仲裁不受一年
大连劳动仲裁在大连市西岗区英华街49号。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