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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后如果仍不能胜任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经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仅是工作岗位,也包括工资、工作地点等等,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那么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情形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 (1)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主要有以下六种: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
工程合同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的,下列情形中,就属于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骗、逼迫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合同;2、恶意串通他人,签订的合同对国家利益有损害的;3、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或者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手段等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