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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都有哪些

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都有哪些

2022-11-07 63
普法内容
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 一是根据传统劳动法理论,一般认为每个职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而不能同时建立多个劳动法律关系; 二是关于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推导出法律禁止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三是认为如果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必然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混乱,从而引起不利的后果。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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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律师 李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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