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的保护与有效利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9:23:43 395 人看过

土地是最基本的自然资源,是农业的根本生产资料,是矿物质的储存所,也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野生动物和家畜等的栖息所。总之,土地是陆地上一切可更新资源都赖以存在或繁衍的场所,因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就成为各种可更新的资源的保护中心。

在农业自然资源中,土地资源是核心,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离开了土地资源,农业生产就无法进行;有了土地资源,不能合理利用或保护得不好,农业生产也不能很好地进行。例如,一片土地,由于没有予以合理的利用和必要的保护,在人类生产活动作用下,加速和扩大了自然因素作用所引起的土壤侵蚀,从而破坏了土壤肥力,危害农业生产,土壤锓蚀还会使大量泥沙流入河川,造成水库淤积、河道阻塞,由此而引起下游沿岸泛滥成灾,冲毁大片耕地,使土地资源受到严重损失。又如,人类的灌溉活动对干旱和半干旱的土地,可以达到改良盐碱土的作用,但是,如果用灌水量过大或水质不好等不合理的方法进行灌溉,就可能导致潜水位提高,引起土壤盐碱化。这类由于人类不合理的农业措施而发生的盐碱化,称为次生盐碱化。次生盐碱化问题是土地资源利用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应该予以重视。

更好发挥政府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一)统筹安排城市发展用地。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按照构建“双核联动、多中心支撑”网络功能化体系、强化成都“五中心一枢纽”功能、深入实施《成都制造2025规划》和工业强基行动要求,切实发挥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统筹安排城市发展用地,优化城市用地结构与布局。

(二)合理分配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改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部门共同管理机制,优化指标分解、申报、下达、确认、执行和监管程序。优先保障征地农民拆迁安置房、农民集中建房、扶贫攻坚、地灾避险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用地。按照分类统筹、节约集约原则,统筹安排城镇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其他产业化项目及重大基础设施用地。

(三)改进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报批。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可不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在用地预审阶段,不再对补充耕地和征地补偿费用等情况进行审查。已通过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在用地报批阶段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标准等情况。

(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合理高效利用。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再开发。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原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改造开发后提高厂房容积率的,不再增缴土地价款。鼓励市场主体收购相邻多宗低效利用地块,申请集中改造开发。涉及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土地,可一并进行改造开发。根据用地行为发生时间,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原则,分类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用地问题。

(五)支持新产业新业态与社会事业发展用地。全面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项产业用地政策,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在公平、公正、不排除多个市场主体竞争的前提下,可将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产业发展要求作为土地供应前置条件。土地使用权人利用存量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文化、体育、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事业项目营利性、非营利性由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和监管,并科学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紧密衔接。鼓励社会资金利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商服用地投资建设社会事业项目,土地出让的起始(叫)价可按不低于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在规划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和引导未开发的商业用地用于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各类社会事业项目的用地方式由划拨转为出让后,仍须依照行业主管部门原确定的项目性质进行运营和管理。

(六)完善房地产开发用地调控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土地资源、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对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每年房地产开发用地实行计划供应。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市场形势,研究调控对策,提出土地供应意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综上所诉,随着经济发展的脚步加快,成都市土地使用政策也出台了新的规定,对于工业用地和农业用地以及城市用地的划分做了明确的说明,现在土地的使用范围也有了严格的划分,主要是为了更好的建设城市,以及维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1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房相关文章
  •  推进国家土地收储政策 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指政府依照法定程序, 运用市场机制,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通过收购、回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 进行前期开发利用和存储后, 以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 控制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通过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购、回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利用和存储后,以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控制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一般来说,土地储备制度的组织体制实行分层次的两极管理模式:第一层次是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第二层次是土地储备中心。 土 地 收 购 储 备 管 理 委 员 会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是指为保证城市经济和发展的需要,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当地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共同编制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该计划应包括年度储备土地规模、前期开发规模、供应
    2023-09-23
    321人看过
  • 沛县:建立健全长效土地管理机制切实保护土地资源
    一是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层层量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强化政府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落实政府相关部门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加快建立相关部门耕地保护绩效考评、失职问责、渎职追究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三是加大耕地宣传保护力度,明确土地权利人保护耕地的义务,增加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意识。通过共同构建责任机制,促进各级政府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促进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普遍增强。
    2023-06-05
    493人看过
  • 农村土地资源被滥用的问题与对策
    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农村土地被征收补偿款怎样分配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
    2023-07-03
    296人看过
  • 环境税与水资源保护
    一、环境税概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充分说明了当前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环境政策与珠三角可持续发展——绿色中国论坛”9月12日在深圳召开,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向外界通报了今年以来推行环境经济政策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潘-岳还透露,环境保护部正联合其他综合经济部门制定有关环境税收政策,并结合国家节能减排行动提出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建议。此后,环境保护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征环境税的工作,包括制定具体的环境税实施方案,推进落后工艺产品淘汰的税收政策,提出造纸、焦炭等行业落后工艺产品名录,继续完善享受税收优惠的环境保护设备目录等。[1]税收是一种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环境税收是指有利于环境保护及生态发展的各种税收的总称。环境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其基本内容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以保护环境为目的,针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而课征专门税种,这是
    2023-04-02
    96人看过
  • 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
    【自然资源】矿泉水资源有王宾大坑迳村矿泉,日自涌水量为1400m3,含偏硅酸47.2~61.05亳克/升,并含多种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水温一年四季保持21摄氏度左右,达到国家天然矿泉水标准。目前已和法国达能益力饮料有限公司签订开发协议,法国达能益力龙门项目总投资4.5亿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380亩,其中厂区面积共170亩,水源保护区面积200亩。其中配套工程水王线公路建设投入513万元,2009年可建成通车。2009年5月开始动工兴建第一条生产线,到2009年底可投入生产。【旅游资源开发】龙田镇温泉地热区有3处,江冚村温泉,泉水平均温度54摄氏度,属低矿化度硅酸泉,日自涌水量为1000m3,尚待开发。赖屋村温泉,泉水平均温度60摄氏度,日自涌水量为900m3,由仙池温泉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计划总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建设天然温泉度假村,分三期投资建设,建设期为5年。目前第一期工程已投入资金1.
    2023-06-06
    324人看过
  • 环境保护与资源再生
    农村宅基地
    拆旧复垦就是物色城镇统一发展的新途径,借鉴增减挂钩的相关经验而制定,将农村比较老旧的住宅以及废弃的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农村旧房拆除复垦补偿标准农村旧房拆除复垦补偿标准如下:1、宅基地具有复垦为耕地的条件;2、属于避险解困的帮扶对象,符合农村宅基地复垦条件;3、权属清晰无争议,有合法权属证明;4、主体房屋保留完整,现状为建设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5、符合其他复垦政策要求。拆旧复垦是物色城镇统一发展的新途径,借鉴增减挂钩的相关经验而制定,将农村比较老旧的住宅以及废弃的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
    2023-07-04
    298人看过
  • 土地征用与国土资源管理四大分析视角
    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评析:土地征用与国土资源管理问题的四大分析视角———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作者:北京长河政府管理和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高级讲师郑岳峰一、考试概况在2007年的中央申论考试中,土地征用问题成为考点.,近几年来由于土地征用问题而引发大量群体上访事件以及暴力冲突事件,由此威胁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土地征用与失地农民问题直接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就试卷的设计而言,一个非常显著的变化是,同一张试卷,两种答题卡,分为综合管理类(副省级与省级以上)与行政执法类和综合管理类(地市级以下)。在全部五道题中,两类考生前三题都要作答,后两题,选择其一作答。我们说这在试卷设计中是一个新的举动,避免了原来行测的两张试卷的格局,避免了人力物力的耗费,也有利于考生把握!二、考察的知识点1.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2.土地转让交易中的两类市场:公共利益与商业用途3.土地资源的维护、管理
    2022-04-22
    399人看过
  • 保护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是什么呢
    保护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是:保护环境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一、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规定我国在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等方面都有一些开发利用资源的具体规定,(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2)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3)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二、房地产法的原则都有哪些内容房地产法的基本原则:1.土地公有原则;2.土地有偿使用原则;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4.房地产综合开发原则;5.城镇住房商品化原则;6.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三、什么是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
    2023-03-29
    292人看过
  • 探讨闲置土地的有效利用与处置策略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2条的规定,闲置土地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的约定规定的开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总面积不足1/3或者以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终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7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开发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依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设有抵押是否会被收回?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设有抵押是否会被收回1、为了更好地处置和有效利用闲置土地,我国法律赋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处置闲置土地的权力。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23-08-16
    211人看过
  • 合理使用和有效保护港口岸线资源的需要
    近年来,地方人民政府纷纷实施“以港兴市”战略,促进临港产业发展。各地建设港口热情持续高涨,加大了港口建设力度,相继建设了一批新港区。在港口项目建设中,出现了一些岸线使用不符合规划、不尽合理的问题,个别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行为。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是港口管理部门对港口建设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的实践表明,通过加强对岸线使用审批,能够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保障在港口规划的指导下科学、合理使用港口岸线,促进港口岸线资源的节约利用与保护,也有利于对岸线使用实施后续监督与管理。
    2023-06-15
    270人看过
  • 土地的开发与利用有何区别?
    广义上的土地开发,是指由于人类的生产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利用一定的现代化科技经济手段,扩大了现有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或者提高了土地利用深度的活动。包括对还没有利用的土地进行开垦和某方面的利用,以及对已经使用的土地进行进一步的整治,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集约经营的程度。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土地开发主要是对还没有利用土地的开发进行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没有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对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依据是什么对土地进行开发、保护和建设活动时,其依据是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
    2023-07-01
    270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与农民权利保护的研究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预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恢复耕种权、违法举报权、享受社保权。农民土地使用权利的贫困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农民土地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权,农民的土地产权就成为空话,农民的土地处分权和收益权也就无从谈起。显然,农民使用土地权利的有无、多少和长短,直接影响农民的经济收入与物质利益。尽管在理论和法律上,中国的农户好像合法地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但在现实中,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处处受到侵犯和歧视。[34]首先,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利经常被剥夺和歧视。目前,农村妇女不仅在土地承包的数量上与男性农民不同,而且在土地承包期内,若妇女出嫁,她们的承包地往往被没收。[35]中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研究表明,承包责任
    2023-07-02
    249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税类资源税有哪些
    根据定义可知,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行为税类也称为特定行为目的税类,它是国家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开征行为税类的主要目的在于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客观需要,限制某些特定的行为。这类税收的特点是:征税的选择性较为明显,税种较多,并有着较强的时效性,有的还具有因时因地制宜的特点。我国现行的屠宰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都属于这类税收。征收标准: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06-15
    385人看过
  • 耕地保护与利用税收优惠
    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项目有: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什么情况下要补缴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范围有限定,不属于免税范围的要征税原耕地占用税政策规定,经批准征用的耕地用于铁路线路的,免征耕地占用税,此处所说的铁路线路,是指铁路线路以及按规定两侧留地和沿线的车站、装卸用货场仓库用地。铁路系统其他堆货场、仓库、招待所、职工宿舍等用地均不在免税之列。同时,新修订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减税的铁路
    2023-07-17
    44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定... 更多>

    #拆迁安置房
    相关咨询
    • 为哪些要保护土地资源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5
      珍惜每一寸土地是由我国的土地国情决定的。我国的土地国情可以说是一多三少。 一多是我国的土地总量多。据最近全国31个省、市、区的土地资源调查,其面积为950.68万平方公里,再加上台湾、香港、澳门,我国陆地国土面积约为960万平方公里,仅次于俄罗斯1170万平方公里和加拿大997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位。 三少是,一是人均占有量少。由于人口众多,我国的人均土地面积O.77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10公
    • 合理利用该土地资源的措施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如有疑问,建议直接来电详细咨询;如满意,请采纳。
    • 所以中国土地资源利用原则有什么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原则一:先调查、评价、规划,后开发利用 原则二:以集约利用为主与保证适量的耕地面积相结合 原则三:在农业优先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用地比例 原则四:开发利用与合理保护相结合
    • 国有土地征地的资金来源与分配方式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2-04
      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划拨土地和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时,除了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还需要扣除应该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具体的补偿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综合计算。我国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地区而制定。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
    • 土地利用权应该怎么保护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2
      (1)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土地利用方针,优先保护集中连片和高产稳产的耕地;(2)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资源调查区划为依据;(3)与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和规划相适应,规划年限一般应在10年以上;(4)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相协调(5)以基期年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和图件为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