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购买工伤赔偿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18:20:10 173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现如今的《工伤保险条例》几乎将所有的用人单位列为应当缴纳工伤保险的主体。但实际缴纳工伤保险的只是一部分,比如个体工商户一般不缴纳。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首先明确,它们是需要缴纳的主体,发生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的赔偿数额会高的多。

一、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二、申请工伤赔偿的时间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λ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效,就很难认定了。

对于申请工伤的时效,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不按规定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提请认定。上述认定主体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1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问题: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购买哪种保险?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包含五类保险,具体有:1、基本养老保险;2、工伤保险;3、医疗保险;4、失业保险;5、生育保险。通常企业为员工缴纳的是前面三种,养老、工伤、医疗保险是法律硬性规定的。后两种险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好差而为,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能否以为劳动者办理商业保险代替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性质不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违法行为,而是否为劳动者办理商业保险则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用人单位虽为劳动者办理了商业保险手续,仍应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不能以商业保险代替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
    2023-07-08
    493人看过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二、在我国规定医院可以工伤认定吗在我国规定医院不可以工伤认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工伤认定必须由用人单位、伤职工或者其
    2023-06-11
    352人看过
  • 化肥倒塌员工伤单位赔偿理应当
    9月18日,登封法院依法对安伟东诉登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登封市东金店供销社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作出裁判,判令:1、被告登封市东金店供销社应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付清欠原告的生活补助费、医药费共计8400元(即2006年5月11日前)。2、驳回原告对登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诉讼请求。3、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经查明,原告安伟东1990年起在第一被告处上班,系该单位系统内合同工,1993年调入登封市东金店供销社任化肥仓库保管员。1994年8月6日原告在登封市东金店供销社上班期间,因仓库化肥倒塌将其砸伤,1997年1月双方达成协议,登封市东金店供销社给安伟东每月支付生活补助费、药费共计200元。协议签订后,双方按协议履行至2002年11月,后被告以效益差为由拒绝支付每月200元。法院认为,原告安伟东系被告登封市东金店供销社的合同工,1994年8月6日原告在其上班期间因仓库化肥倒塌被砸伤,原告
    2023-06-08
    395人看过
  • 非法用工单位工伤赔偿:应该怎样赔偿?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工伤该怎样赔偿在非法用工单位受工伤该怎样赔偿《工伤保险条例》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第4条规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
    2023-07-02
    197人看过
  • 单位 发生工伤 应赔偿
    单位工伤的赔偿标准是: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相关知识:员工工伤可不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员工工伤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023-03-11
    168人看过
  • 工伤事件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一、工伤事件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费用有哪些工伤事件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费用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申请工伤赔偿的材料申请工伤赔付需要提供下列资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支付工伤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
    2023-08-25
    438人看过
  • 工伤赔偿案件中用人单位应享有伤残鉴定申请权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工伤保险办法》,1996年8月12日劳动部发布,1996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五十七条规定: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据此规定,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上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但用人单位是否享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工伤保险办法》并未予以规定。实践中,一些审判人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认为用人单位不享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只要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职工不申请复查和重新鉴定的,即对鉴定结论予以认定,而对用人单位的重新鉴定申请不予理睬和接受。我们认为,申请重新鉴定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不管用人单位还是职工,均应平等地享有,但《工伤保险办法》的此条
    2023-06-10
    368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一般在哪购买工伤保险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第七条、第八条,用人单位只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缴纳工伤保险。2、具体条款如下: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一、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用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
    2023-04-05
    177人看过
  • 工伤诉讼中能否提刑事诉讼,用人单位工伤赔偿条件
    一、工伤诉讼中能否提刑事诉讼工伤诉讼和刑事诉讼适用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工伤诉讼不能提起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二、用人单位工伤赔偿条件1、工伤事故发生后,首要的是确认劳动关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劳动关系的存在,除非所在的劳动单位承认,那就无从谈起。具体来讲,如果出现这样的争议是要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来确认。2、进
    2024-01-06
    145人看过
  • 工伤是劳务派遣单位赔偿还是用人单位赔偿
    一、工伤是劳务派遣单位赔偿还是用人单位赔偿1、工伤赔偿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工伤保险的,其中一部分由工伤保险承担的。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3-06-04
    187人看过
  • 单位应如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一、单位应如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企业应当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其缴费费率之积来给工人买工伤保险。企业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应当为工伤申请社保登记,在登记之后则每月按规定足额缴费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比例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0.2%、0.4%、0.7%、0.9%、1.1%、1.3%、1.6%、1.9%。这八个档次的缴费比例是按照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来划分的,风险程度高的单位执行高的缴费比例,风险低的单位则相反。工伤保险的内容如下: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
    2023-06-08
    265人看过
  • 员工“被休假”用人单位应赔偿
    近日,连城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连城某公司因以休假的形式阻止员工到单位上班,构成事实上的解除劳动合同,被法院判决支付员工被拖欠的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费用。2014年6月,原告连城某公司与被告陈某签订了一份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2015年4月10日,原、被告因发生争执,原告要求被告回家休假,但未确定休假时间,并于次日拿走被告出入证及考勤打卡证。因没有出入证及考勤打卡证,被告未能进入原告处上班。被告陈某认为原告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于违法辞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原告支付拖欠的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失业赔偿金等费用给被告。原告不服该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虽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原告以实际行动阻止被告到原告处上班,已是事实上的解除劳动合同。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在原告拿走被告出入证及考勤卡当天解除。原告在劳动合同尚
    2023-06-10
    381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应当怎样举证
    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
    2023-03-15
    80人看过
  • 用人单位需要购买钟点工工伤保险吗
    需要购买工伤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所以即使属于单位中的小时工,单位也是要按照规定在其入职的时候为其购买社保的。一、工伤保险的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统一专属工
    2023-04-12
    23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因工伤骨折,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单位应如何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25
      1、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过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大部分由单位承担少部分。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遗属领取的丧葬
    • 购买工伤险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公司还要赔偿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2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也就是说工伤保险是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交了工伤保
    • 用人单位应当给患者购买哪些保险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9
      《安徽省劳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执行省有关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规定。 非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购买份数不受限制。 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和报销医药费。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生病期间,单位在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除外。
    • 工伤事故单位不赔偿怎么办,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如何进行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28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的,受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
    • 2022年用人单位未买工伤保险应如何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0
      用人单位未买工伤保险,若劳动者发生工伤,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