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哺乳期不能做哪些工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7:10:25 223 人看过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一、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哺乳期女职工能否被辞退哺乳期辞职有补偿吗
    一、哺乳期女职工能否被辞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二、哺乳期辞职有补偿吗哺乳期是女职工哺育婴儿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一年。根据《劳
    2023-04-29
    207人看过
  • 在女职工哺乳期内不得降低基本工资
    为讨要工资,章女士将原单位某信息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某信息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某信息公司支付章女士8、9月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的判决。2005年6月,章女士到某信息公司工作,任市场部经理,月工资5000元。2006年2月,章女士怀孕并于8月分娩。因信息公司未支付2006年8、9月的工资,章女士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信息公司支付所欠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员会裁决信息公司支付章女士上述请求款项。信息公司不服裁决,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信息公司不服,以公司支付章女士的工资中包括交通补贴、业务提成款等费用,自2006年2月章女士没有为我公司提供劳动,我公司不能支付其全额工资,章女士的月基本工资为1600元,我公司要求按此标准支付所欠的工资为由上诉至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
    2023-04-22
    261人看过
  • 哺乳期妇女能否在法定节假日工作?
    哺乳期妇女可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单位要支付3倍的加班工资。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孕妇工资报酬,具体如下: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哺乳期妇女刑事犯罪适用于缓刑。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如果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判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
    2023-07-18
    183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
    一、女职工哺乳期协议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是可以协议离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女职工在协议离职时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由于女职工离职是协议离职,不属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因此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2023-04-15
    305人看过
  • 公司能否在女职工哺乳期将其辞退?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哺乳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哺乳期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除非哺乳期内员工有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
    2023-07-11
    263人看过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能调岗减薪吗
    用人单位能否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调整岗位、降低工资p>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减薪、辞退、终止劳动或者劳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适宜的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并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因此,在“三个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调动女职工,但不得减薪。有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应当根据妇女的特点,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但女工要求解除劳动(就业)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除外在实行国家退休制度时,各单位不得以性别歧视妇女
    2023-05-07
    219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期工资是多少
    女职工哺乳期的工资应当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发放,不得降低其工资。如果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哺乳期工资发放标准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六个半月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
    2023-08-06
    243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一、女职工哺乳期待遇报刊哪些方面第一,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第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第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四,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二、哺乳期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
    2024-01-09
    365人看过
  • 女职工哺乳期有哪些优待,女职工的产假有多长
    一、女职工哺乳期有哪些优待(一)女职工哺乳期内的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二)哺乳期内,女工每天有2次哺乳时间,每次半小时,两次时间可以并作一次使用。哺乳去路上的时间也算作工作时间。(三)对用人单位在1年的哺乳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禁止。《劳动法》第
    2023-11-20
    223人看过
  • 女性职工在哺乳期能否享受加班福利?
    哺乳期女职工不能倒班,具体如下:1、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哺乳期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2、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3、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哺乳期女职工享有的权利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每班工作时间内应给予两次授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授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如路途较远,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含人工喂养)。哺乳时间和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班加点。女职工哺乳期内,不得接触铅、汞、砷、苯、三硝甲苯等有毒物质。各种相关法律都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除责令其改正外,还要视其具体情况承担相
    2023-07-13
    125人看过
  •  哺乳期女职工需要了解哪些工作内容方面的禁忌?
    女职工在哺乳期需要注意不能从事一些特定的劳动,包括在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以及核事故和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和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此外,女职工在哺乳期还需要避免其他一些劳动。在哺乳期,女职工需要特别注意不能从事一些劳动。这些劳动包括:在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以及核事故和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和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劳动也是女职工在哺乳期需要避免的。 哪 些 劳 动 是 哺 乳 期 女 职 工 不 能 从 事 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哺乳未满1周岁
    2023-10-01
    434人看过
  •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可以辞退哪些经济补偿
    哺乳期被辞退的女员工有经济补偿吗?女职工在哺乳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
    2023-05-07
    55人看过
  • 哺乳期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哺乳期可以解除劳动合
    女职工在哺乳期企业一般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在女职工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在到期哺乳期结束后终止。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违法犯罪的过错,企业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在哺乳期的女职工想离职的,可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在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
    2023-08-06
    181人看过
  • 哺乳期女职工能享受什么待遇
    1,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2,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
    2024-05-11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哺乳期女职工不得从事哪些工作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18
      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
    • 哺乳期妇女怎么规定哺乳期女职工做好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30
      关于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的回复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上班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的哺乳假,工资不低于百分之八十。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建立有专人管理的女职工卫生室、孕
    • 哺乳期女职工在工作中感染肺炎, 哺乳期内的女职工能否认定为工伤?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建议做职业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判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
    • 哺乳期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不得增加工作,否则可以加班工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3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 女职工哺乳假不用哺乳可以不用工作啊?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5
      关于女职工哺乳假不用哺乳要上班工作的。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症状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