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妇的劳动法如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21:31:54 67 人看过

关于孕妇劳动法的规定有:

1、禁止安排孕妇加班,规定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

2、对于怀孕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

3、享受产假,要求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4、禁止哺乳期加班,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一岁以下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包括什么

新女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包括: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

2、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3、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对于怀孕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

4、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什么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对于怀孕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一岁以下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0日 0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新劳动法如何保护孕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一、女人怀孕了特别想加班怎么办怀孕期间公司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安排加班,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二、公司给哺乳期女性安排工作量大怎么处理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
    2023-03-26
    171人看过
  • 孕妇请病假理由有些什么,关于孕妇的法律规定
    孕妇在怀孕期间,患有其他疾病的,可以按照病假处理。比如感冒、发烧、胎盘前置等理由。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
    2024-04-20
    348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孕妇有哪些赔偿项目?
    关于孕妇赔偿的规定:在女性职工处在孕期的,用人单位此时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辞退员工才需要赔偿,没有辞退员工的,不需要赔偿。一、公司淘汰制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公司淘汰制辞退员工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淘汰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因此,即使员工自愿签订“末尾淘汰”的协议,但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风险。末位淘汰制这个规则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这个理由辞退员工,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被公司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多少企业辞退员工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2023-06-24
    57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公司倒闭孕妇的赔偿标准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一般不涉及赔偿,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至哺乳期满并在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连同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经济补偿金依据当事人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2024-04-27
    283人看过
  • 劳动法怎么规定孕妇保胎假的
    劳动法未规定保胎假。劳动者怀孕后,请保胎假属于事假是没有工资的。如果怀孕期间,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产假工资和生育费用等。孕妇劳动法辞职规定主动辞职不违法怀孕期间,单位只是不能按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解雇可以辞职,个人过错单位也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
    2023-07-22
    244人看过
  • 2018年劳动法如何支持孕妇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享有产假和哺乳假。具体而言,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怀孕期间一般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劳动法里的孕妇保胎假怎么规定的劳动法未规定保胎假,其中产假158天包含产前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158天包括节假日。因为产假的天数计算的自然日,并不是工作日,所以,自然包括节假日。《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
    2023-07-19
    469人看过
  • 劳动法规定孕妇可以加班吗
    法律规定孕妇不可以加班。具体的内容如下: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单位安排员工加班要符合的条件具体如下:1、符合生产经营的需要;2、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进行协商;3、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开除孕妇劳动法怎么规定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2023-08-13
    455人看过
  • 了解民法典中关于孕妇离婚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孕妇离婚的规定有:1、婚姻关系中,如果女方处于怀孕的时期,或孩子出生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请求的;2、针对前述对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如果是女方基于真实意思自愿提出的离婚请求,或者法院认为男方所提出的离婚请求是有必要受理的,则不受前述限制的影响。因此,孕妇是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请求的。民法典离婚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新规如下:(1)增设30天离婚冷静期。双方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要等待30日。如果在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时,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在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错过时间,就认定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离婚协议应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事项。夫妻双方除了对子女抚养、财产协商一致外,还必须对“债务处理”协商一致,才发放离婚证;(3)增加离婚法定条件。重婚或者与
    2023-07-01
    355人看过
  • 劳动法孕妇保胎假有规定吗
    劳动法对孕妇保胎假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括节假日。因为产假的天数计算的是自然日,并不是工作日,所以,自然包括节假日。一、保胎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我国法律对产假的规定大致分为三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第一种情况: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二种情况是女职工怀孕后确因身体原因需要保胎。它的请假前提是,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对于这种保胎假,单位必须批准,保胎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病假情况进行操作。第三种情况是,女职工关心胎
    2023-02-28
    362人看过
  • 孕妇劳动法2024新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孕产妇权益作出了明确保护,具体细则如下:孕妇享有至少90天的法定产假待遇;孕妇在怀孕期间不得参与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也禁止在怀孕期内接触对胎儿身体有害的职业环境。同时,对于已经进入孕晚期(即7个月及以上)的孕妇,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特别照顾,不得安排其加班或上夜班,以保证康健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024-05-15
    378人看过
  • 与孕妇有关的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
    2023-02-20
    238人看过
  •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师如何规定的
    一、孕妇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法律师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女职工怀孕后有哪些权利?1、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2、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3、怀孕女职工有
    2024-01-08
    450人看过
  • 关于劳动法病假复工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一、在规定医疗期间内不得辞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的,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二、医疗期间相关规定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
    2023-06-27
    261人看过
  • 孕妇在最新劳动法中的保障规定
    劳动法有规定,对于怀孕的女职工不可以安排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如果怀孕超过7个月,就不可以安排加班,也不可以安排夜班。孕妇生完孩子后产假不可以少于3个月,而且要有1年的哺乳假,哺乳期的时候也不可以安排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不可以安排加班和夜班。新劳动法中对劳动合同有哪些新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
    2023-07-01
    15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劳动法关于孕妇不加班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国务院第9号令) 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
    • 孕妇该如何请假劳动法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04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受产前检查假期。在规定范围内,孕妇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视为正常出勤。具体规定如下:怀孕第一至六个月,每月可享受怀孕确认和健康培训的一天假期;怀孕第六至七个月,每月可享受一天假期。
    • 劳动法关于辞退孕妇赔偿金有没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9
      二、辞退的分类 (一)预告性辞退? 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
    • 关于劳动法对孕妇保护的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 孕妇夜班是否属于劳动法的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2
      孕妇夜班劳动法规定有: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