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已搬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2 01:50:08 73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关于定向拆迁安置房的相关信息。定向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其安置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和征拆迁房屋的农户。与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不同,定向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要查询定向安置房申请结果,可以前往当地房产局网站或直接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当地房产局进行查询。

可以通过当地房产局网站查询定向安置房申请结果,或者直接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前往当地房产局进行查询。定向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定向安置房是特殊拆迁对象的房屋。2、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如 何 判 定 已 享 受 动 迁 ?

根据我国《房屋征收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将发生转移,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将移交给房屋征收部门。因此,已享受动迁的判定标准主要在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发生了转移。

具体而言,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即可认定已享受动迁。例如,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达成补偿协议并领取补偿款,或者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达成拆迁协议,且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已领取拆迁补偿款等,都表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因此可以认定被征收人已享受动迁。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并不一定意味着被征收人已完全搬迁。在实际操作中,被征收人可能需要继续在征收范围内居住,或者需要等待房屋交付使用。因此,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与被征收人是否已搬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分别判断。

结语:拆迁安置房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但买卖除受法律、法规规范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约束。根据我国《房屋征收条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将发生转移,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将移交给房屋征收部门。因此,已享受动迁的判定标准主要在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发生了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安置房相关文章
  • 搬迁期限已到,拆迁户仍未搬迁,怎么办?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在搬迁期限内强拆违法吗在搬迁期限内强拆是否违法要根据法律适用程序而定,由法院作出判决强拆的就是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07-07
    358人看过
  • 应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
    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夫妻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的;2、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3、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哪些一、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哪些1、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1)夫妻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2)夫妻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3)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4)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不履行夫妻义务的;(5)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6)夫妻一方与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
    2023-08-12
    45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工伤和工厂搬迁赔偿
    工伤期间工厂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伤应当认定伤残等级,根据等级不同分别享受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
    2023-02-18
    204人看过
  • 如何确定拆迁安置已经完成
    如何确认拆迁安置已经完成根据上海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置换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2023-05-02
    331人看过
  • 搬迁合同如何写?
    搬迁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搬迁物品信息以及数量、搬迁时间、搬迁地点、搬迁费用、结算方式、违约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一、拆迁工厂都赔偿是吗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及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实因搬迁而导致机器设备的损害而生的补偿等。在法律基础实践中,企业的拆迁补偿款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拆迁资产的合理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带的原有物品,以及确实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添加的补偿,二是因拆迁所带来的补偿,包括拆迁前期所带来的费用以及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损害。二、企业拆迁赔偿金的具体标准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
    2023-03-13
    178人看过
  • 被强迫搬迁,如何做才是正确的选择、
    在征收实践中,“逼签”的出现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当然,逼迁是不法征收方有效降低拆迁成本,侵害被征收人利益的常用方式,从法律上讲,“逼签”也可以理解为是“逼迁”,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然后就要搬迁,就是这个意思。逼签行为的本质是违背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与公平原则的,不论以何种目的和何种方式实施,都属于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并且为法规、政策所明令禁止。那么在实践中,被征收人都可能遇到哪些类型的逼签手段呢?请点击观看在明说法第28期视频:就现实层面而言,几乎是难以全面列举的:其一,断水断电断路。这是比较传统的逼签手段,给被征收人造成生活困难,从而知难而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行政强制法》和《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然而被征收人一定要明确一点是,只要你在征收初期的
    2023-06-17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定... 更多>

    #拆迁安置房
    相关咨询
    • 如何确认国家征地搬迁补偿标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
    • 水浇地搬迁补偿如何确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0
      1、水浇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
    • 如何确认工伤申请已认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7
      公司或员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会向公司或员工发出《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通知公司或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15天)向社保部门提交能支持认定工伤的证据,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据,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
    • 已确认的发票如何撤销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2
      当月已勾选发票未确认的,可以撤销勾选,如果已经做了确认,勾选结果就不能撤回了。 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已经勾选的发票,把那个勾选的那个对号去掉即是撤销勾选。
    • 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1-27
      我在农村姐姐5年前结婚,婚后一直不是很幸福。10年前我姐姐还在上高中时,我妈妈得了一场病,由于家里条件不好,无钱给妈妈看病,爸爸向老战友(我姐姐的公公)借了五万元钱治好了我妈妈的病,出于感激我妈妈将我姐姐许配给了战友的儿子。双方大人做主成了这门亲事,其实男女双方都不乐意。按我姐姐的说法,她和丈夫没有任何感情。一个月前我姐姐向法院提出与我姐夫离婚被驳回,理由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请问,法院是如何认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