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养老保险知识知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14:51:51 69 人看过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

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

(一)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

(二)具有农村居民户口;

(三)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

二、农民工养老保险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可不可以补缴实施以前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费?

答:农民工养老保险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不能补缴实施前的农民工养老保险费。

三、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手续,是由个人办理还是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答: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四、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哪些资料?

答:农民工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外,还应向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农村居民户口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无法提供农村居民户口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的,应按规定作出书面承诺。

五、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由谁缴纳?

答: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按月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如何确定?

答: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农民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基数;超过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七、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多少,怎样计算应缴纳的费用?

答: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0%,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

个人缴费部分=经核定的农民工个人缴费基数×5%。

单位缴费部分=本单位属于参保缴费范围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之和×10%。

八、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模是多少,建立共济基金的作用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农民工个人缴费基数的14%建立个人账户,其中,5%为个人缴费部分,9%为用人单位缴费划转部分。记入农民工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农民工个人缴费基数的1%建立共济基金,从用人单位缴费中划入,用于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农民工养老金的支付。

九、按月领取农民工养老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农民工养老保险费;

(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三)实际缴费累计满180个月及其以上。

十、农民工符合按月领取农民工养老金条件的,如何计算养老金?

答:农民工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比照同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月数执行)。

十一、农民工符合按月领取农民工养老金条件的,如何领取养老金

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邮局等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十二、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前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定居或死亡,其农民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由最后一次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

十三、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累计不满180个月,能不能按月领取农民工养老金?

答:不能。应由最后一次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

十四、按月领取农民工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农民工,其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农民工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农民工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有余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余额中个人缴费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

十五、农民工已经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后。可不可以转为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

答:可以。但是,必须由用人单位与农民工通过民主决策集体协商机制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够转为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商业养老保险的知识索引
    商业养老保险的知识索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怎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商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与养老保险查询商业保险与企业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与商业性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以及什么是商业养老商业养老保商业养老保险的知识索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怎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商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与养老保险查询商业保险与企业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与商业性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以及什么是商业养老商业养老保险的知识索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怎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商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与养老保险查询商业保险与企业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与商业性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以及什么是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哪种好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比较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推荐与
    2023-06-09
    199人看过
  • 养老知多少
    保险费
    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保险费是如何缴纳?个人缴纳统筹养老金的保险费按上一年度个人平均工资的5%缴纳,以后每两年增加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统筹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有什么内容?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全部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缴纳的保险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计入养老个人账户总额为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1%.养老金个人账户不可提前支取,个人调动时,个人账户可随同一起转移,死亡后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可继承.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1)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
    2023-06-07
    198人看过
  • 辽宁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知识简述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建立全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城镇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18号)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现阶段实行县级统筹,对参保城镇居民实行属地管理。二、任务目标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
    2023-05-09
    177人看过
  • 威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知识分享
    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5元,各区市基础养老金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并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社保知识】1、什么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城镇居民自愿参加,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它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2、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围的确定,体现了“保基本、广覆盖”的要求,将包括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实现了制度的全
    2023-05-09
    379人看过
  • 大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原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答:新农保是改革和完善老农保制度,坚持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覆盖全体农民的一项惠民保障政策。它与老农保有着一定的区别。①筹资渠道不一样。新农保采取个人缴费、财政补贴、集体补助三方筹资模式,改变了老农保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缴费方式,加大了政府公共财政对农民保障的投入。②缴费方式不一样。新农保规范了缴费基数和年限,改变了老农保缴费的随意性。③待遇结算不一样。新农保的待遇采取个人帐户与统筹帐户相加的结算方式,并建立增长机制,改变了老农保养老金标准终身不变的方式。④记帐方式不一样。新农保采取个人统帐结合的记帐方式,即个人帐户与统筹帐户相加,改变了老农保个人帐户的模式。⑤基金管理模式不一样。新农保设立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进行基金管理,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问: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答:凡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县户籍,男18至60周岁、
    2023-05-29
    127人看过
  • 农民工讨薪小知识
    【讨薪小知识】一、搞清楚大老板农民工兄弟在每次开工前,都要搞清楚自己的用工大老板到底是谁。虽是包工头介绍他们到工地工作,或是由包工头带着工作,但却不代表农民工兄弟们就是给包工头干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楼培军说,农民工一定要清楚自己服务的是哪家建筑公司或劳务公司,涉及工程分包的,要清楚上层分包公司及总公司名称。一旦发生权益侵害,要知道该告谁。二、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三、及时投诉农民工兄弟遭遇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问题,应及时到县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拨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咨询,劳动监察提醒:用人单位一旦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必须在两年期限内举报投诉,否则劳动监察将不再受理。劳动部门会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举报,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但是劳动者也一定要注意及时举报,如果过了两年的受理
    2023-06-09
    45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咨询养老保险的法律知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1
      建议你查询《社会保险法》或者直接到局咨询。
    • 保险知识:保险的概念保险知识:工伤保险的概念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
      工伤保险的概念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注:上述概念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 2、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这企业,都享有社
    •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知识分享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商业养老保险的定义 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 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这样,尽管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后收入下降,但由于有养老金的帮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 领取方式 商业养老保险通常有定额、定时或一次性趸领三种方式。趸领是在约定领取时间,
    • 养老保险法律法规知识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1、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和范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参加城乡居保,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具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2、城乡居民保险缴费标准:参加城乡居保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目前我市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
    • 一次性养老保险购买的相关知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1
      农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交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以后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关于一次性养老保险购买的相关知识由上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