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房产纠纷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08:22:12 248 人看过

在涉外房产法律实务中,涉外房产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

(三)国家主权原则;

(四)司法豁免原则。

房地产纠纷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为审理和解决有关房地产纠纷所进行的司法活动,以及由这些司法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

房地产纠纷的民事诉讼与其他解决途径相比有显著特点:首先,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房地产纠纷是以审判权为根据的;其次,人民法院处理房地产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纠纷解决途径,对于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或仲裁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调解书、决定书或裁决书,当事人一方不执行的,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鉴于房地产民事案件审理的复杂性,最高人民法院在不同时期针对房地产民事案件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发布了一些专门性的司法解释,例如2003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经常发生的一些疑难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司法审理要求,这是审理房地产民事案件的重要依据。

按民事诉讼处理的房地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房地产产权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房地产租赁纠纷;房地产抵押、典当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纠纷;房地产拆迁纠纷;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

下列房地产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受理的范围

(1)因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调整房屋或职工调动、死亡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单位自行解决。

(2)军队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之间因腾退军产房发生的纠纷以及军地互转引起的单位与军队房屋纠纷,应该由军队和地方政府协商并通过行政手段解决。

(3)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引起的房产纠纷,或因党委发文调整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机构的领导体制变更或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分合调整所引起的房屋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房产相关文章
  • 涉外房地产纠纷中的涉外因素
    涉外房地产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所谓广义的涉外房地产就泛指我国与国外有关的一切房地产活动,而狭义的涉外房地产仅仅指标的房地产的主体涉外的房地产。涉外房地产纠纷可以从3个方面来认识:(1)主体涉外,指房地产经营主体或财产权益主体具有涉外因素。不仅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属于涉外房地产,而且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承租国内房地产情况,也属于涉外房地产,因为房屋及土地的所有和使用直接关联着涉外权益。(2)行为涉外,指房地产经营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具有涉外因素。(3)标的涉外,主要指我国在国外享有所有权及承租权的房地产以及所发生的经济活动。外国人、港澳台同胞购买在中国境内的现房。可以在中国进行也可以在境外进行,在香港进行的可以委托我国司法部委托的可办理内地业务的律师办理,主要是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有关公证,到登记机关登记。涉外商品房的预售。商品房预售就是对未竣工的房屋进行销售,显然具有一定的风险,对此国家
    2023-06-05
    408人看过
  • 涉外贸易纠纷产生原因
    也门是世界上最不发达的49个国家之一,2006年人均GDP720美元,文盲率高达47%,失业率也近40%,经济发展缓慢,经济水平较为落后,整体国民购买力低下,工业基础薄弱,生产生活物资绝大部分依赖于进口,且贫富差距较大。在也门,虽然可以买到进口高级轿车、各种高档家电、数码产品、高档化妆品等,但充斥大小市场的主要还是廉价的进口产品。中国产品由于质优价廉,受到越来越多也门人的欢迎。现在也门市场近80%的服装鞋帽、小家电、小百货、玩具等来自中国。有很多也门商人专门到中国进货,有的甚至长期居住在中国。据悉,在国内的也门商人达数千人之多。实事求是地讲,大部分也门商人还是守法经营的。但也有一些不法的也门商人,凭借其对中国市场和企业情况的了解及国内一些私商的配合,利用我企业急于出口的心理,从事一些诈骗活动,给我企业造成损失。而且,由于也商把进口价格压得很低,我企业为了拿到订单,明知成本核算下不来,还是与
    2023-06-09
    371人看过
  • 处理离婚纠纷的诉讼管辖地原则是什么
    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一些特殊情形,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一、民法典中离婚案件财产待定如何如何处理民法典中离婚案件财产待定,最好的办法还是协商解决,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是最好的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上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的。法律保护双方签订并登记的《离婚协议》以及法
    2023-02-16
    369人看过
  • 涉外财产纠纷的诉讼标准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判断是否是涉外财产权益纠纷有三个标准:一是主体涉外。也就是说,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当事人是具有不同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二是标的物涉外。也就是说,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物位于国外。三是法律关系的内容涉外。也就是说,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除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财产权益是与人身权益相对的概念,即物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衡量和转移的权益。涉外婚姻离婚诉讼程序中,涉外财产纠纷如何处理?关于财产的审理,在审判实践中,存在对于国外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无法审查的问题,容易导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公正。在国内的当事人确实难以了解并提供在国外配偶的财产情况。即使申请法院调查,目前法院直接到国外去调查取证也并不可行。那么,该怎么办呢?1.在国外的当事人一般不可能亲自回国出庭,绝大多数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而委托代理人则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并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
    2023-08-05
    55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处理原则是什么?
    一、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含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二、涉外因素的含义是指诉讼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或者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或者是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具有其中因素之一的民事诉讼就是涉外民事诉讼。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设专编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做了特别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关的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有关规定。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1、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只能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要求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起诉、应诉,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凡是属于我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我国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外国法院的裁判必须经我国法院依法审查并予承认后,才能在我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2023-06-03
    415人看过
  • 离婚诉讼纠纷调解原则
    (一)合法原则婚姻家庭纠纷涉及个人和家庭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内容。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的很大部分针对的就是婚姻家庭生活领域。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进步,婚姻家庭领域的道德观念也在急剧变化,很多封建思想被抛弃。《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法律加强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以平等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所以,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不能违反《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特别要注意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传统人身依附思想和“三从四德”封建思想的残余。(二)公平原则不管是夫妻反目,还是父母子女矛盾激化,背后的原因往往是复杂的。与之相对应的,婚姻家庭生活的内容是丰富的,当发生矛盾时,对与错的区分往往并不容易,事实往往比较模糊。因此,调解纠纷,应当公平优先,应当对家庭成员的优缺点以及对家庭的贡献作出基本的衡量,在此基础上促成双方形成协商的可能性。只有有效地贯彻公平原则,才能使双方对调解建立信任,并愿意通过调解寻找可
    2023-02-26
    343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司法豁免原则
    司法豁免权是外交特权的一种,是指一个国家根据本国法律或者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对在本国的外国代表和组织赋予的免受司法管辖或者司法审判的权利。司法豁免原则是主权国家平等原则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它是建立在国与国对等原则基础之上的,有利于各国外交代表和国际组织在驻在国顺利履行职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这里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指1986年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等规定。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是指我国参加的1946年的《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1949年的《联合国各专门机构特权与豁免公约》,1961年的《维也纳外交公约》以及1963年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等。司法豁免原则包括刑事司法豁免和民事司法豁免。刑事司
    2023-08-18
    12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规定涉外案件的原则一般是什么
    一、行政诉讼法规定涉外案件的原则一般是什么(一)适用国际条约原则。国际条约是各个缔约国在国家之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经友好协商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各种条约或协定。国际条约是各个缔约国都必须遵守的。(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国人、外国组织应享有和承担与中国公民、组织同样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三)对等原则。(四)使用中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原则。(五)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行政诉讼法》第73条规定,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行政诉讼法》第73条,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二、涉外诉讼管辖原则是什么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要考虑
    2023-06-15
    248人看过
  • 涉外民事纠纷处理原则的演变过程
    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3、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对管辖权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4、以上法律或条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可以参加国际惯例和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来确定管辖权。涉外民事诉讼冲突原则是怎么规定的这一原则是指凡是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诉讼,都要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一原则体现了我国主权和司法独立,也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程序法属地主义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了三方面的内容:1、任何个人,包括外国公民、无国籍人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其诉讼地位,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法进行各种诉讼活动。2、对于涉外案件,我国依法取得管辖权的,在我国人民法院受理后,即使是另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提起
    2023-08-11
    223人看过
  • 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适用于什么原则
    医疗损害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4、医疗产品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由患者一方对产品缺陷、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一、医疗损害赔偿如何赔偿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三,分别是过错原则、过错推
    2023-04-12
    307人看过
  • 什么是涉外婚姻离婚的原则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我国的特殊原则。(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
    2023-06-14
    204人看过
  • 产品质量纠纷申诉的原则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2)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3)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原则;(4)行政高效和便民原则。以上几项原则是在处理产品质量申诉的过程中和主要阶段上起指导作用的准则。掌握住这些原则,就能正确使用《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对于某些缺乏具体规定的问题,也可以根据基本原则的精神进行处理,以解决申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以事实为依据,就是要忠实于事实真相。对申诉事实的认定,切忌片面和主观。即要了解申诉人一方,又要了解被申诉人一方;即要了解案件的这一方面,又要了解案件的另一方面。只有这样,才能对事实得出正确的结论。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的规定,分清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是非。《产品质量法》及其配套相关的法规、规章,是处理产品质量申诉的统一尺度和标准。只有以法律为准绳,才能使产
    2023-06-07
    369人看过
  •  分析借款纠纷诉讼的举证原则
    被告方已履行义务,但原告逾期不履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告方有权向原告提起诉讼。现在原告方需要提供自己已履行义务,但被告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方式:1.被告方要提供证据证明与原告之间存在债权,包括合同、收据等文件;2.被告方需提供自己已履行义务,但原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3.如果存在担保人或介绍人,被告方必须提供姓名等证据;4.被告方需提供有关自己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借款纠纷诉讼中,被告方如何提供债权证据?在借款纠纷诉讼中,被告方需要提供债权证据来证明其不存在对原告的欠款或者已经清偿了欠款。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方需要提供书证、物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来证明自己无责。首先,被告方可以提供银行流水、账单等书证来证明自己已经按时足额地向原告支付了借款。此外,被告方还可以提供与原告的聊天记录或者短信内容等物证来证明自己与原告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如果被告方无
    2023-10-26
    416人看过
  • 物流纠纷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物流纠纷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2、同等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他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对等原则,是指一国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他国公民、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同样限制的原则。3、法院调解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4、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说明和论证自己主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反驳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和主张。5、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6、检
    2023-04-24
    499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房产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涉外行政诉讼,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在我国进行的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它要求在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方面给予本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或组织不低于本国公民或组织享有的待遇。即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国人和外国组织,享有和承担与我国公民、组织在行政诉讼中同样内容、范围与性质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不能因其外国人身份而增设权利或减少义务,也不能因此而限制权利或增加义务
    • 涉外网络诉讼的诉讼原则都有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6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即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管辖权。所谓实际联系,是指诉讼主体、客体、内容中某方面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事实的联系。 (2)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在涉外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都可约定管辖法院,这也是国际上所承认的一项原则,即协议管理的原则。 (3)维护司法管辖的原则。维护司法管辖原则是
    • 涉外离婚案件如何办理,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原则是什么,有哪些原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一、管辖原则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
    • 针对涉外房产诉讼有哪些原则需要注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2
      涉外房产纠纷诉讼,我们指的是诉讼客体是在我国即房产在我国的诉讼主体有涉外因素的房产纠纷诉讼。在我国,所有房产均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 1、适用我国法律原则(即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审理、判决、送达、执行)。 2、国家主权原则。在房产在我国内时,属不动产纠纷,当事人只能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当事人进行诉讼时,必须使用中国的语言、文字。凡委托律师代理出庭诉讼的,必须委
    • 涉外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原则主要有哪些,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原则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涉外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原则主要有: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外国人、外国组织应享有和承担与中国公民、组织同样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平等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1.基于国际法的规定。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国际上的“国民待遇原则”在诉讼中的反映。“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本国公民享有的权利,也应同等地赋予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它体现了国家之间的平等、友好关系,是国际交往中的一项重要规则。2.基于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