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租赁服务控制程序的相关介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9:24:33 168 人看过

1目的

对公司物业租赁服务进行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代业主或住户经营和出租物业的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相关部门负责公司自主经营的物业租赁的管理。

3.2管理处相关部门负责公司代业主或住户经营和管理出租物业的具体事务,公司领导负责租赁合同的审批。

4程序

4.1物业租赁的分类

4.1.1按用途分类:住宅用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生产用房。

4.1.2按租赁性质分类: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

4.1.3按租赁期限不同分类:

a.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b.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

4.2物业租赁

4.2.1管理处相关部门根据《杭州市物业租赁管理办法》,以招租方式向社会招租,并选择合适的租赁方。

4.2.2管理处编制《物业租赁合同》,在合同签定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执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2.3物业租赁合同

4.2.3.1《物业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a.物业出租人与承租人名称、住所;

b.物业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情况;

c.租赁用途和租赁期限;

d.租金及交付方式;

e.房屋修缮责任;

f.转租的约定;

g.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h.违约责任;

i.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4.2.3.2租金按双方协议收取。

4.2.3.3签定的公房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应交租赁方一份、公司办公室一份,管理处、管理处财务部门留一份复印件。对于私房租赁,应交业主一份。

4.2.3.4合同更改

如有合同更改情况,执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2.3.5管理处相关部门对公司所有已租赁的物业填写《物业租赁情况登记表》。

4.3物业租赁的管理服务由管理处相关部门负责,包括:

a.房屋结构管理;

b.水、电、煤气的管理;

c.消防、安全管理。

4.4租赁费的收缴管理

管理处相关部门按物业租赁合同规定收缴应收费用,执行《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5相关文件

《杭州市物业租赁管理办法》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控制程序》

《物业租赁合同》

6质量记录

《物业租赁情况登记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投保程序及相关介绍
    运单原件(正本运单)保险单(正本)航空公司出示的破损及丢货证明,保险单上所注明当地保险公司所出示的丢货或货的破损证明及照片,正本箱单及发票.A、被保险人:请详细填写被保险人公司全称B、标记:如有唛头请详细填写C、包装及数量:在此栏中请详细填写包装种类及数量,如属玻璃易碎品请事先通知,按保险公司要求进行包装D、保险货物项目:请详细将中英文品名填写入此栏,如有其它特殊或附加名称也请详细填写E、保险金额(%):以人民币填写F、运输工具:请以byair、bysea、bycar字样填写(如是海运,请用英文写明船名及船期)G、以出港日期为准H、提单号:真实的运单号I、赔付地点:详细地址J、FROM:详细地址K、TO:详细地址L、承保险别:需要保何种保险,请在此注明M、投保人签章:填单人相关知识文章: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2023-06-09
    341人看过
  • 劳务派遣相关知识介绍
    一、劳务派遣就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人员并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人员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用工单位监督指导派遣人员劳动。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派遣单位支付派遣人员工资的一种用工形式。二、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在无工作期间,有报酬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三、被派遣的劳动者能要求单位发加班费吗?劳动者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给用工单位提供额外的劳动,用工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不能因为劳动者是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录用的就拒绝支付。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跨地区劳务派遣的工资按照
    2023-03-16
    302人看过
  • 居间中保服务的相关程序
    房地产二级市场居间中保程序及经纪公司的具体做法1、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签订《居间中保合同》。2、买卖双方向中介提交买卖合同原件、产权证原件、身份证明等证件作为担保依据。3、卖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审批手续及相关的文件留存中介公司。4、买方应将购房定金及余款在立契过户前三日内全部存入中介指定帐户。5、若买方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应与担保方中介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的同时,将总房款的一部分作为首付款存入中介公司指定帐户,贷款全额待银行放款后汇入指定帐户。6、在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办理立契过户,完成并经中介公司和买卖双方当事人三方确认无误后,中介应将代收的钱款交与卖方,卖方也必须将房屋腾空收拾干净后,把房屋钥匙交与买方。一、经纪公司怎样进行居间中保据不完全统计,二手房买卖中大约有六成客户是贷款买房,其余四成为一次性付款购房客户,这两种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中保的交割方式稍有差异。1、一次性付款购房交割方式为:
    2023-03-19
    193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介绍,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介绍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介绍是融资租赁交易的产物,而融资租赁交易是由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所构成的交易。这两个合同分别是由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所签订的融资性租赁合同以及由融资租赁公司与出卖人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孤立的,恰好相反,二者是紧密的连接在一起的。这主要表现在: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不是向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二、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征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有这些:1.出租人须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2.出租人须将购买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3.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三、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融资租赁合同案件纠纷的当事人包括出租人、承租人;2.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得采取口头形式
    2023-05-03
    397人看过
  • 陪产假的相关介绍
    法律综合知识
    陪产假工资怎么算随着广东省出台新版计生条例,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9个省份在当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了陪产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产假有7天,最长的则有1个月之久。那么,陪产假工资怎么算?一、陪产假工资结算方式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二、关于陪产假工资的规定关于陪产假的工资怎么计算的问题,我国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具体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下面将列举部分地区的相关规定。1.广东省《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
    2023-11-30
    457人看过
  • 事业单位相关概念介绍
    一、事业单位相关概念介绍事业单位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一般是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指出,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方面,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了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3-04-24
    263人看过
  • 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介绍
    土地的问题一直是受到人们广泛关注,我们一般不管是商业用地或者居民用地,工业用地其土地使用权都是有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并且土地使用权出租是不能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的,那么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详细内容有哪些呢?具体的相关规定又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一些具体内容。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
    2024-01-14
    447人看过
  • 关于公共物业服务费
    1、现在行业普遍采用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名称,应当正名为“公共物业服务费”,这样才能名正实至;2、公共物业服务费价格的确定方式应当采取多种方式:(1)政府定价,针对政府物业或不发达地区物业;(2)协商定价,针对发达地区物业、单独业主的物业。或可以双方协商的物业;(3)提前告示,针对开发建设单位出售前的物业;(4)评估定价,针对双方难以协商或业主大会无能力认定价格的物业,由政府或行业公会组成的公正评估机构接受双方申请,予以评估定价,国外及香港多采取此种模式。3、公共物业服务费的收取,应当立法明确:由何人(物业管理公司)。在何时(物业交付业主使用或使用时)、向何人(业主或业主明示的使用人)。如何收(现金支付或托收)。收多少(按规定价格标准)。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及计算方式)等。应当允许公共物业服务费提前收取(一般予收3月至1年)或过后收取(一般不应晚于1个月)。公共物业服务费的价格应当载明构成
    2023-04-22
    287人看过
  • 关于证券交易所涉及的相关知识介绍
    证券是用来证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凭证。如股票、债券、本票、汇票、支票、保险单、存款单、借据、提货单等各种票证单据都是证券。按其性质不同,证券可以分为有价证券和凭证证券两大类。有价证券又可分为以下三种:(1)资本证券,如股票、债券等;(2)货币证券,包括银行券、票据、支票等;(3)财物证券,如货运单、提单、栈单等。凭证证券则为无价证券包括存款单、借据、收据等。有价证券一种具有一定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证书,通常简称为证券。主要形式有股票和债券两大类。其中债券又可分为公司债券、国家公债和不动产抵押债券等。有价证券本身并没有价值,只是由于它能为持有者带来一定的股息或利息收入,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和流通。证券业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是证券市场的基本组成要素之一,主要经营活动是沟通证券需求者和供给者直接的联系,并为双方
    2023-06-06
    368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规范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名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劳动力市场的概念。劳动力市场是按照市场规律对劳动力资源进行配置和调节的一种机制,而不是指具体的场所和机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是为劳动力市场服务的中介组织。按照国际惯例,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不宜称劳动力市场,更不宜挂“劳动力市场”的牌子。当前,规范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名称,对于促进职业介绍服务体系的发展,进而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通知如下:凡今后劳动部门新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办的综合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可称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属于区、县(含县级市)办的综合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可称为“职业介绍所”。街道、乡镇办的综合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可分别称为“街道劳动事务所”和“乡(镇)劳动服务站”。属于专业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
    2023-06-10
    56人看过
  • 票据行为的相关介绍
    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包括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行为在内。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只包括票据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等,不包括解除票据债务的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票据行为的相关介绍如下:票据行为定义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狭义的票据行为还可以分为基本的票据行为和附属的票据行为。基本的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出票行为有效成立后,票据才可以有效存在。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都是由出票行为引起的。
    2023-06-06
    198人看过
  • 法人相关问题的介绍
    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作为口语,有时将法人代表也称为法人。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
    2023-02-07
    317人看过
  • 债券融资的相关介绍
    债券融资是指项目主体按法定程序发行的、承诺按期向债券持有者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一种融资行为。债券融资有个很好的特点:利息是市场上最低的、最固定的,另外偿还期也比较长,风险又是可控的,因此企业掌握着控制权。其实房地产市场也开始出现债券融资,房地产楼盘要销售,必须有产权证,这是因为把楼盘当作产品一样销售,但可以进行资产运作,使得收益率要高过流通的过程。债券融资可以减少公司被反控制,而股权融资可能会谈到股权比重问题、董事会决策问题等等。债券融资实际上是债务融资,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产生稀释。债券融资和信贷融资不同之处在于:(1)资金的需求者不同。在我国,债券融资中政府债券占有很大的比重,信贷融资中企业则是最主要的需求者。(2)资金的供给者不同。政府和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吸收资金的渠道较多,如个人、企业与金融机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而信贷融资的提供者,主要是商业银行。(3)融资成本不同。在各类债券中。
    2023-06-05
    151人看过
  • 公司注销的相关介绍
    国有独资公司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在公司注销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注销的材料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
    2023-08-18
    31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融资租赁中法律关于所有权的介绍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6
      融资租赁人没有所有权。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双方当事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后,承租人依法取得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 介绍相关待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4
      建议做一个伤残鉴定,看鉴定结果为几级,我建议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远不止现在这些
    • 技术服务保密协议相关法律知识的介绍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4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保证期是指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在短期内难以发现缺陷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受托方应当负责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
    • 关于关于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的介绍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0
      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是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关于中间介绍人介绍开票800多万能否保释的相关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1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例如,在拘役或管制期间被定罪为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对于诈骗罪案件中取保候审的可能性,需要综合评估多种因素。这些因素包括涉案金额的多少、行为人所扮演角色的重要程度大小、是否为主犯还是从犯、主观恶意程度、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以及是否有主动投案自首等多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