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出售后有什么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11:05:11 130 人看过

有限制。

限制如下:

1、公有房屋的买卖,买卖双方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证明文件,也即公房买卖首先必须获得国家的批准。

2、公有房屋买卖时,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

3、公有房屋必须经过交易审核后,方可办理所有权登记。

上海公有住房出售后发生纠纷法院是否受理——房地产律师

1、购房人起诉要求同住人迁让,同住人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居住权的,应予受理。

2、出售人及有购房资格的人起诉要求确认购买公房协议无效的应予受理。

3、为修缮楼房的公用设备或相邻房屋、设备,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相邻方予以配合的,应以相邻纠纷受理。4、楼房中的单元房屋产权人、业主管理委员会为楼房的墙面、屋顶、共用部位、公共设施全部或部分被人占用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5、违法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妨碍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或在单元房屋内安放危险物品,影响楼房住户安全的诉讼,以相邻纠纷受理。

6、楼房房屋产权人以物业管理委员会违约或侵害产权人产权、使用权等利益的起诉,应予受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4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什么是公屋?公屋出售有限制吗?它能卖吗
    1、什么是公屋?公共住房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建设或者购买的国有住房,配租给职工;或者由房地产管理机构管理的国有住房,配租给城镇居民。公共住房主要由地方政府建设,主要租售给城镇居民。企业建设的房屋出租、出售给企业职工。大量的公共住房是我国长期以来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在住房货币化改革的过程中,公房出售、租金增加已成为一种趋势。不过,今后仍将建设廉租房供城镇低收入居民出租。二是公房能否买卖。首先,公共住房的前提条件以及法律和政策约束如下:1。买卖公有住房,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评估房地产价格。3。公房权属须经交易核实后才能登记。(2)公房销售涉及公房初次买卖后的产权归属。作为公共住房商品化的必然要求,公共住房的出售使许多个人拥有了自己的住房。但是,由于公房出售是一种政策行为,公房出售并不意味着国家不再对公房出售后居民的住房问题进行管理。政府在出售公房时,既要尊重价值规律,又要考虑居
    2023-05-02
    261人看过
  • 农村房屋出售的限制有哪些
    1、农村房屋的出售对象需是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买房子的人需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3、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4、房屋买卖需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因此,如果私自向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城镇居民原则上是不允许的。那么还有哪些条件可以判断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1、非法买卖。一般在以下条款的规定的房子出售会认定无效:(1)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其他形式对房产进行限制的;(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4)法律、法规中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2、房地产分离出售。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是土地的附着物不可分离性。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发生转让行为时,该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卖房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房人,或者出售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则购房者可以提出买卖合同无效。3、产权主体有问题。和其他房屋类型一样
    2023-04-21
    81人看过
  • 限制出入境有什么后果
    一、限制出入境有什么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二、出入境管理出入境是指一国公民经本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和前往国家或地区以及途经国家或地区的许可,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签证,通过对外开放或指定的口岸从本国出境进入其他国家地区,或者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返回本国境内。出入境的概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一国公民经本国政府批准,持用合法证件出入本国国(边)境;二是指外国人持用合法的证件,经一国政府批准入出该国国境。
    2023-05-30
    268人看过
  • 二○○二年公有住房出售方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改办、市房管局制订的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1994〕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2002年公有住房出售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建国后竣工的独用成套多层和高层公有住房的成本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95元。二、公有住房出售的市场价,独用成套钢筋混凝土结构公寓住房及独用成套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公寓住房和新式里弄住房的成本价与最低限价的规定按《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公有住房出售的若干规定》(沪府发〔1999〕44号)执行。三、公有住房的出售年份为2002年四、2002年公有住房出售的其他事宜,按《1996年公有住房出售方案》(沪府〔1996〕4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五、2002年公有住房出售方案的执行日期为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2023-06-10
    102人看过
  • 关于公有住房出售的范围
    (一)由部队或其他系统单位职工免租使用的房管部门所有的独用成套公有住房,可以出售。(二)产权已移交地方的原部队的住房,可以出售。(三)同幢住房内有独用、有合用的,凡厨房间和卫生间由一户使用的公有住房,可以出售。(四)被拆迁安置的独用成套公有住房,该被拆迁户户口迁入后才能予以出售。(五)因规划、配套等原因未申领房地产权证的住房不予出售。一、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优惠政策和计算口径(一)经过批准加层的住宅,加层部分的成本价和竣工年份按原房屋类型的成本价和竣工年份确定。(二)已故离休干部的配偶购买公有住房,可享受离休干部的职级优惠。(三)职工家庭中承租人或其配偶因去国(境)外定居、探亲、留学而承租户内留有一人的,可在取得国(境)外一方同意购房的承诺后,按规定购房。但在国(境)外一方不得作为购房人,并在购房时不得使用其工龄、职级、职称。(四)承租户内,家庭成员中有现役军人的,购房时可享受其职级和职称的
    2023-04-07
    308人看过
  • 苏州出售公有住房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所需材料1、市区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一式5份)。2、房屋所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银行现金解款凭证复印件。5、维修基金空白转账支票。相关链接:
    2023-12-11
    297人看过
  • 出售公租房有悖住房改革初衷
    近期,关于保障房建设和分配模式,各地花样百出。比如广东省的“联合开发模式”,公租房“先租后买”政策,以及多地的“共有产权模式”。对于这些探索,有媒体报道透露,住建部内部称将“不会卡得太死”。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些现象?其实,这是理想目标在残酷现实面前的无奈妥协。今年国家计划新开工1000万套保障房,这一规模占据今年全国新建住宅量的半壁江山,而这需用1.4万亿堆出来。遗撼的是,钱的问题成了老大难。光靠政府财政,显然是不行的。要想发动社会力量,那得给企业一点“甜头”。各地政府皆背着保障房建设的宏大指标,完不成则将被中央约谈和问责。中央挥鞭,地方当然各自钻营,各谋出路。这种指标导向,与GDP导向相似,年底地方交卷子,中央打分数。至于分数怎么来的,中央不可能一竿子查到底。那么,1000万套步子是否迈得过大了,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暂且搁置。当前需要对地方的繁杂做法进行分类,区分哪些是合规的,哪些是可以
    2023-06-10
    288人看过
  • 限制时间内房屋出售有规定吗?
    继承后的房屋再次出售没有时间限制。继承人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无时间限制出售房屋。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继承老伴的房屋出售需要交税吗继承老伴的房屋出售需要交税。当事人出售受赠或是继承得到的房产时,和一般二手房买卖一样需要缴纳税费。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而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赠与行为,应当要征收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
    2023-07-07
    311人看过
  • 出售公有住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公有住房出售政策从实践中的情况来看,公有房屋的买卖,买卖双方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证明文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买卖公有住房。公有房屋买卖时,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公有房屋买卖必须经过交易审核后,方可办理所有权登记。出售公有房屋所得价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国有房屋实行有偿转让,不得无偿划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售公有房屋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公有房屋出售给外国人的,应当符合涉外房屋买卖的有关规定。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建住房〔1999〕209号)中规定,城镇成套现有公有住房,一般除按照规划近期需要拆除改造的住房;党政、科研机关及大专院校内与机关、办公不可分割的住房;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住房;严重损坏房、危旧房;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均属于可售公有住房范围。具体可售公有住房与不宜出售公有住房范围,由各地人民
    2023-05-05
    370人看过
  • 公有住房出售三种价格有何区别?
    我国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有关政策规定,向高收入职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实行市场价;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实行成本价;以成本价售房确有困难的市(县),可以实行标准价作为过渡。那么,这三种价格有何区别呢?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购买的面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超过标准部分一律执行市场价。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
    2023-06-10
    447人看过
  • 合肥出售公有住房服务办理
    一、办理条件1、具有公有住房产权证;2、出售对象:本单位职工或其他符合购买公有住房条件的现住户人员。二、办理材料1、公有住房产权证2、五种售房表格及相关材料三、办理程序1、凭公有住房的产权证或个人部分产权证到市政务中心领取五种表格。2、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填好五种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送市房改办审核。3、单位根据审核结果向市房改办写申请售房报告。4、等待通知到市政务中心房产局窗口领取售房批复。5、单位持批复到指定银行交纳房款。6、凭银行进帐单、银行“资金到位证明”、单位给购房人出具的收款凭据到房改办加盖其它表格公章。7、持房改办批复、五种表格、银行“资金到位证明”和单位给购房人出具的收款凭据到房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四、办理时限自收到单位报告之日起十日内下达批复。五、收费标准免费。六、窗口联系电话:3537059房改处联系电话:2610254
    2023-05-29
    214人看过
  • 二手房销售年限有没有限制
    二手房销售年限有没有限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二手房的销售年限没有限制,只要房子有合法产权,就可以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出售、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手段将其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七条下列不动产不得转让:(一)转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法律;(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4)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同不动产;(5)权属有争议;(6)未依法登记权属证书;(7)其他转让情形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二手房产权过户所需材料住户需要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使用人为申请人);(4)二手房产权过户需要二手房产权登记申请;(5)二手房产权过户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2023-05-08
    223人看过
  • 买卖公有住房是否有特定限制?
    有限制。限制如下:1、公有房屋的买卖,买卖双方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证明文件,也即公房买卖首先必须获得国家的批准。2、公有房屋买卖时,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3、公有房屋必须经过交易审核后,方可办理所有权登记。岱山保障房买卖有什么限制?(一)廉租房廉租房也是咱们市面上比较常见的房屋种类之一,它是政府以一种补贴的方式向居民提供的一种房屋。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因此,廉租房由于其只租不卖的的特性,不存在买卖的问题。(二)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房也有一个五年之期,因此,现如今市面上的经适房主要就分为了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1.针对已经购买足五年的经适房针对这类型的房屋,一般来说,业主可以依照市价进行出售,不过成交之后,其中成交额
    2023-07-17
    150人看过
  • 房改中公有住房出售后如何进行权属登记
    国务院国发[1994]43号《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规定,职工购买住房,都要由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过户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同时要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准价购买的住房应注明产权比例。所以,房改中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发证是确定公有房屋购买者享有合法权益的保证。1、凭证出售公有住房。按照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房的单位(以下简称售房单位),必须持有合法《房屋所有权证》,尚未登记确权的,不得出售,凡房屋所有权不清或有争议,应当暂缓出售,待确权发证后再行出售;已登记确权尚未发证的,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应当优先发证,凭证出售。2、申请权属登记。(1)购房人按规定一次性付清价款的,从付款之日起(以开具发票日期为准)三个月内凭有关文件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购房人签章领证。(2)购房人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同时提交抵押贷款协议(或合同),并办理他项权利登记,在
    2023-06-10
    27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还建房继承出售有没有什么限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2
      继承的房屋一般有以下税费: 1、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证; 2、转让手续费1元平方米; 3、印花税5元证; 4、契税按房屋一半价格的3%收取。如果你所继承的还建房继承出售没有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还需要申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缴纳10元的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5元的印花税、0.5元平方米的测绘费。我国目前还没有遗产税。
    • 已购公房出售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22
      购买公房的条件如下: 1. 首先需要以优惠价格转成本价; 2. 需要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原始购房协议原件等材料; 3. 需要进行成本价转商; 4. 在转商品房税费时,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土地出让金等。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并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 卖家擅自出售抵押住房有什么后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2
      卖家一般不可以擅自出售抵押房。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常州的安置房出售有限制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3
      关于拆迁安置房能否直接上市交易,需区分情况对待,如果土地性质为出让,则可以直接上市交易,如果土地性质为划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且,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还应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由转让方上缴土地收益。目前,常州市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出台安置房办证及上市交易的相关政策,因此,划拨土地上
    • 公租房可以出租吗?有什么限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6
      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因为公租房远低于商场价的房钱,导致在现在的状况下,公租房僧多粥少,请求公租房的条件也较为严格。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