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的形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4:40:42 116 人看过

房地产开发有多种形式,较为常见的有三种形式:

一、以签署联合经营协议的合伙制联建;

二、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开发;

三、房屋建参。

以上三者在法律上的性质、所需要承担的风险及运作方式等方面都有着相当大的区别。

房地产联建是指提供资金、技术、劳务一方与提供土地的一方合作进行房地产开发,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按比例分配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并以各自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房地产合作开发行为。一般适用有提供土地方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签立。

项目开发公司是指提供资金、技术、劳务一方的与提供土地的一方以组建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来合作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这种情形下,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合作人即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一般适用于合作双方都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商品房开发的情形。

房屋参建是指参建人以参建名义对已经成立的房地产项目参与投资或预购房屋的行为,一般表现为参建人通过投资或参与房地产建设而参与房地产建设而获得部分房产的所有权,用于房地产项目已进行,但开发方资金不足。

由于

第一、三种房产开发形式,开发商都需要承担无限责任,且合作投资者之间复杂的关系往往无法通过合作协议统一调整,合作投资者之间容易产生纠纷。所以组建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项目开发,应该是房地产开发较为优越的开发形式,特别是一些大型项目的房产开发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1日 0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开发商不可以刊登房地产广告的情形
    1、什么情况下,开发商不得刊登房地产广告?凡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刊登广告,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其广告:(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2)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3)违章建设的房屋;(4)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5)权属有争议的房屋;(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不得出售的其他房屋。2、开发商发布房地产广告时,应向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提交哪些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受其委托的单位刊登房地产销售广告,应向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1)营业执照;(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3)预售的,应提交《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现售的,应提交《房地产证》。一、没有预售许可证也能开盘吗没有预售许可证不能开盘。1,没有预售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开盘只是开发商销售的一种仪式。该仪式是
    2023-06-26
    175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的条件,房地产开发要遵循哪些原则?
    一、房地产开发的条件(一)开发主体合法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应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格。如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则应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条件设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二)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主体必须通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合法途径(出让和划拨),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权属清晰,房地产开发主体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三)在规定的期限内动工开发房地产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
    2023-02-12
    489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开发产品的核算
    出租开发产品是指用于出租经营的土地和房屋等开发产品。它们的盈利是以收取租金的方式逐步实现的。为核算企业出租经营的土地、房屋等使用及摊销情况,开发企业应设置“1295出租开发产品”总分类账户,并下设“出租产品”和“出租产品摊销”两个二级账户。其中:“出租产品”二级账户核算出租开发产品的原始价值,借方登记出租的土地及房屋的原始价值,贷方登记改变出租开发产品用途对外销售的出租开发产品的原始价值。借方余额反映实际出租的土地、房屋的原始价值。“出租产品摊销”二级账户核算实际出租的开发产品的摊销价值,贷方登记按月计提出租产品的摊销价值,借方登记改变出租产品用途,对外销售出租产品时冲销的出租开发产品的已摊销价值。贷方余额反映实际出租的土地、房屋等出租开发产品累计摊销价值。对于出租的土地和房屋,企业应建立“出租产品卡片”,按出租产品的类别、土地(或房屋)的编号、承租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详细记录出租产品的地
    2023-06-07
    354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商跑路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1、房屋买卖合同上有公司的盖章,买房的人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2、到法院起诉公司,并停止还贷款,向公司主张已缴纳贷款极其利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期房买卖存在的风险1、根据图纸买房购房者看到的大多是户型的平面图、整个楼盘的效果图而不是实物,许多开发商将户型平面图做的简单而模糊,使得有关面积、户型、装修标准难以准确进行判断;而楼盘的效果图则渲染得十分精美会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如果在交房后与开发商宣传的差距较大则会造成损失。2、对于开发商
    2023-02-27
    143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流程土地出让方式有哪些
    1、协议。这是指代表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与特定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这种方式的特点之一是在当事人议定合同条款,特别是确定土地使用费、即出让金方面,在不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的基础上具有较大灵活性;但应注意的是,此种方式竞争性较差,在价格和规划设计条件等方面存在浓厚的人为因素,随意性大。因此,主要适用于专业性强,有特定要求或者没有条件进行拍卖和招标方式的项目。2、招标。这是指代表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上地管理部门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要约邀请,然后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择条件适宜者与之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这种方式有利于出让方选择合适的受让人,因此一般适用于开发性或有较高技术性要求的建设性用地。3、拍卖。这是指代表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卖,以众多报价人中的出价最高者为受让人,与之订立土地使用
    2023-04-10
    342人看过
  • 代开发票的形式是怎样的
    代开发票的形式如下所示:由于代开发票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代收各种税费,不必付出太多的劳动,也不用负担风险,又给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一些单位不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挖空心思地与税务部门沾上边,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到税务部门大量领购发票。一些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本来是政府的基层组织,其只有行政职能,但是为了创收,就以解决就业为由成立劳动服务站,专门为别人代开发票;一些运输单位为扩大业务范围,也成立了运输服务站,不仅为一些挂靠车辆车主开发票,也为其它单位和个人开发票。代开发票最大的特点就是假业务真做,也即是你必须从银行转钱来后才开发票,然后扣除手续费和有关税费后,才将余额提现金给你,从索发票单位看,钱是从银行付出去且又有发票回来报账,从运输服务站看,钱已经进了单位的账且又开了发票,运输业务已经完成,不认真审查很难发现该笔业务的虚假性;税务师事务所主要是税务代理、代
    2023-05-31
    430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房地产合作开发建房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6
      房地产合作开发建设合同的表现形式: 一.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商提供技术和资金以双方名义共同开发。然后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并对自己名下的房屋进行使用和销售。 二.是已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当事人投入资金和技术以土地使用权人的名义进行开发。
    • 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安置有哪些形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
      1、企业拆迁通常包括政策搬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形式。 2、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通常并非出于自愿,搬迁补偿款主要是补偿企业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重新购置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等支出以及安置职工之用。
    • 房地产开发起诉状有格式的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网上有范本,或者委托专业人士帮忙起草。
    • 地产开发是以哪些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03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
    •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竣工验收后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理: 1.对于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处以罚款。 2.对于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返修,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