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非居住房屋需不需要进行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51:09 378 人看过

非居住房屋拆迁需要补偿,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是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加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1、非住宅房屋的货币价格补偿包括两部分内容,房屋区位补偿和地上物价补偿。计算公式为:非住宅房屋拆迁价格=区位价格K1K2K3建筑面积+地上物补偿价。其中,K1代表的是容积率调整系数;K2代表的是房屋原用途调整系数;K3代表的是规划用途调整系数,当规划用途为市政府确定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时为0.7,其他情况下是1.0;地上物补偿价的计算按照各市、地、县有关规定采取的成本估价法,用房屋重置成本法结合成新进行计算。

2、其他补偿

除去建筑本身的价格补偿,还会对经营损失搬家等由拆迁造成的损失做补偿,具体如下: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非法解除临时工是否需要补偿

企业非法解除临时工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临时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2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估价相关文章
  • 城市房屋进行拆迁需多久
    城市房屋拆迁需要多少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按征收补偿协议规定的时间给予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一、房屋拆迁补偿流程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
    2023-02-22
    344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赔偿是怎样的,怎么对房屋拆迁进行赔偿
    一、房屋拆迁怎么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二、房屋拆迁赔偿纠纷怎么处理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
    2023-03-22
    470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中如何界定非居住房屋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中的非居住房屋,一般情况下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认定: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区、县劳动部门核发《非正规就业许可证》,以及区、县民政部门或街道核发《社区服务证》的持证人所使用的居
    2023-07-04
    61人看过
  • 房屋拆迁对土地补偿是否需要进行改革?
    法律规定: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征收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依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按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不符合规定,擅自为获得补偿,在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本案中涉及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具有合法手续,可以参照《办法》规定执行,但实践中对于非集体组织企业,一般只限于货币补偿。法律咨询:网友:集
    2023-07-06
    251人看过
  • 房屋拆迁国家赔偿还是拆迁方来进行赔偿?
    房屋拆迁是由拆迁方来进行赔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
    2023-06-28
    436人看过
  • 非居住用房拆迁怎样赔
    法律综合知识
    商住两用房一般指商业性质的店铺、销售等经营性质用房场所,和商住两用房底层商铺一样性质。不过他的土地运用权限最高不逾越40年,土地运用权限最高不逾越50年。一般状况分两块补偿。如商铺有土地证,就得按地价和房子修建两块来补偿。如购买时没有土地证一般就只补偿房子修建。补偿规范依照实践地评价价值来补偿。评估价大多是依照实践房子地址地和土地价的实践价值来评估,并且都是人们所能承受的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2024-04-21
    403人看过
  •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赔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1、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的区别因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价格的差异,导致动迁时双方对房屋性质争论颇多。而以下情况下为非居住用房。(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营业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2、非居住用房包括什么?
    2023-07-06
    421人看过
  • 拆迁房屋征收需不需要拆除老旧房屋?
    关于企业征收拆迁房屋需要拆旧吗这个问题,首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是不会计算折旧的,一般是依据周边房屋市场价值进行综合确定的,原则上不得低于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如果拆迁房评估要考虑被征收房屋的新旧程度的影响,还是需要折旧。烟台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程序(阅前提示:拆迁程序有些繁琐,文章也有一定的长度,您耐心阅读)程序1:政府提出规划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由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启动房屋征收程序,说明房屋征收范围和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并提交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提交的文件中,还分2种特殊情况:(1)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除提交前款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建设
    2023-07-01
    262人看过
  • 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怎样的补偿安置方式?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实行与货币补偿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但拆迁用于非公益事业房屋附属物的,不作产权调换,只能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
    2023-06-20
    284人看过
  • 非居住房屋拆迁的评判依据
    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除非住宅房屋,以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但因市人民政府确立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工程建设而拆除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一)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二)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三)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
    2023-07-07
    392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拆迁给补偿吗?
    一、房屋居住权拆迁给补偿吗?居住权的房子拆迁,居住权人可以获得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补偿。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购买居住权的房子如果被拆迁的,居住人有权对搬迁及寻找临时安置地方产生的费用向政府申请补偿,无权获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因为其不具有房屋的所有权。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指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
    2024-01-26
    130人看过
  • 拆迁非居住房子怎么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现在大家都应该知道费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是如何进行计算的了吧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吧。我们将用最专业的态度为您服务。非居住房主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非住宅房屋
    2023-08-15
    372人看过
  • 2024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哪些损失
    一、拆迁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赔偿哪些损失1、对国家土地上非住宅进行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住宅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不能取得拆迁补偿。3、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二、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1、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
    2023-11-28
    305人看过
  • 拆迁房屋怎么算面积进行赔偿
    一、拆迁房屋怎么算面积进行赔偿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下面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公寓2.06、独立住宅1.83、新里住宅1.82、新工房(有电梯、成套)2.00、新工房(无电梯、成套)1.98、新工房(无电梯、不成套)1.94、“两万户”新工房1.65、旧里住宅1.54、简屋1.25。二、房屋动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
    2024-01-15
    491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认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更多>

    #房地产估价
    相关咨询
    • 城市居民非居住住宅房屋拆迁是否需要补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0
      需要的是,非住宅房屋的货币价格补偿包括房屋位置补偿和地面价格补偿两部分。计算公式为:非住宅拆迁价格=位置价格×K1×K2×K3×建筑面积 地上物补偿价。其中,K1代表容积率调整系数;K2代表房屋原用途调整系数;K3代表规划用途调整系数,当规划用途为市政府确定的市政公益事业等重点项目时为0.7、其他情况下是1、0;地上补偿价格的计算按照市、地、县有关规定采用的成本评估法,结合房屋重置成本法进行新的计
    • 按照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2
      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调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拆迁非居住房屋怎么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
    • 是否需要对拆迁房屋进行公告?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16
      第一部分:房屋拆迁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之前,需进行公告,并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且不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二部分:《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房屋拆迁时需要进行哪些评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02
      1.一般规定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评估报告:估价机构应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规定格式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经估价机构审核并加盖机构公章。 2.对附属物、附着物、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的评估 2.1附属物、附着物等评估:按照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 2.2在建工程评估:一般应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在建工程评估以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参数或规划设
    • 房屋拆迁有哪些情形需要进行强制拆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5
      1、房屋拆迁时,以下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的;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