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9:01:15 291 人看过

也就是说,即使存在女职工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或者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等等法定情况的,只要女职工是在“三期”期间,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

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加班及夜班的限制: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产假的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晚育(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子证》增加35天,如难产再增加30日,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儿增加15天。

人工流产的休假: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假15天;怀孕3个月以上人工流产的,休假42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1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女职工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期满后怀孕女职工能否解除合同?
    怀孕女职工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因劳动者的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的过错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产褥、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因此,女职工怀孕后,无过错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延长至劳动者哺乳期届满。公司能否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单位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2023-07-01
    271人看过
  • 无劳动合同的临时工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被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临时工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想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一、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怎么规定的呢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问题解决如下:1.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不需要补偿;2.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3.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按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二、公司解雇员工怎么赔偿标准公司解雇员工属于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赔偿;属于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三、试用期到了被辞退可以补偿吗劳动者过了试用期后被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非过失
    2023-03-09
    239人看过
  • 劳动仲裁 裁定 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动法里的劳动纠纷如何处理?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何按法定程序加以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
    2023-03-05
    340人看过
  • 自动离职后劳动合同能不能解除
    一、自动离职后劳动合同能不能解除自动离职后劳动合同是属于解除的。劳动合同法第36条至第41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有明确规定。合同解除方式有三种,即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单方面解除,法律中并不存在劳动合同的自动解除。“视为自动解除”恐怕是企业一厢情愿而已。二、“自动离职”真的是无需操作的“全自动”?不少企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不辞而别属“自动离职”,认为企业可以不管TA了。那么,“自动离职”等同于劳动合同解除了吗?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得了解“自动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是什么意思。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中曾做过一个解释,虽然是比较早期的规定,但至少明确了“自动离职”的含义是什么。该复函明确:1、“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2、职工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
    2024-01-12
    350人看过
  • 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和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1、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2、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3、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如果未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2023-03-02
    484人看过
  • 女职工“试婚”受孕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赵某某问:为了能和通过相亲结识的男友增进了解,检验双方感情的真实度和关系的融洽度,我和男友试婚,谁知,我却意外怀孕了。而我所在的公司于近日得知我已经怀孕两个月后,以我与男友属于未婚同居,为法律所禁止,尤其是违反了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为由,单方决定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我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接手续。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答:尽管你与男友试婚、怀孕,违反了《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但公司仍无权单方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一方面,非法怀孕同样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也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很明显,上述规定只是强调女职工在孕期怀孕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
    2023-04-23
    346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不得解除
    一、在哪些情况下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不得解除以下情况不能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的解除流程有哪些内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办理手续如下:1.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2.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上级批准,然后安排工作交接;3.涉及保险的,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安排工资结算;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证明,至此,离职手续宣告完成。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种类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4-01-22
    168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能代表自动离职
    员工自动离职后不能视为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一、自动离职的定义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二、教师自动离职和辞职的区别1、性质不同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自离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2、待遇不同辞职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合同期未满,一般由劳动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用工方同意后,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工方要给付劳动方应得的劳动报酬及其它权益。自离是劳动方未与用工方协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不能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还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诉违
    2023-06-26
    169人看过
  • 国企单位依法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能不能
    一、国企单位依法解除职工劳动合同能不能国企单位能不能依法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不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024-01-10
    100人看过
  • 职工能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么
    一、职工能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么职工可以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4-01-15
    123人看过
  • 职工违规长期不上班被解除劳动合同
    申诉人:高某,男,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职工。被诉人: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侯某,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案情申诉人高某因被诉人解除其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于1996年10月10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被诉人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调查核实情况申诉人高某于1964年3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改转为合同制职工,同月与被诉人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压力管分厂上班。1995年3月29日前,申诉人高某被公司抽调到电杆分厂离心工段上班。同年3月26日,高某在未经公司卫生所同意到指定医院治疗的情况下,手持医院病情证明书找压力管分厂负责人杜某,后又写请假条要求杜某批假1个月。按规定,杜某只有1天批假权,所以未被批准。随后申诉人高某就没有到单位上班了。同年5月10日前后,高某拿着医院病情证明书找到公司副书记请假,副书记贺某说:“你先把有关手续办完,至于
    2023-06-09
    431人看过
  • 职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能不能解除合同
    一、职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能不能解除合同1、医疗期是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2、医疗期的期限由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决定,从3个月到24个月不等。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属于劳动合同顺延的情况,并不按照合同约定自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
    2024-01-18
    493人看过
  • 怀孕女工不胜任工作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于2012年9月到苍山县某酒店干服务员。2013年12月,李某发现后要求单位给予调整工作岗位。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单位安排其从事收银工作。由于李某知识水平有限,收款经常出现问题,2014年2月15日,该酒店以李某不胜任工作,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由与其解除了。李某不服,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撤销单位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庭审中,该酒店辩称,李某不胜任工作,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委受理后查明,李某不能胜任工作和怀孕的情况均属实。仲裁委认为,第26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同时,第29条第3项规定,在孕期、产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对怀孕女职工不能依据《劳动法
    2023-06-08
    183人看过
  •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能不能解除?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足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其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方法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1)、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该情形又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不须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只有劳动
    2023-07-31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女职工
    词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 更多>

    #女职工
    相关咨询
    • 哺乳期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哺乳期可以解除劳动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07
      女职工在哺乳期企业一般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在女职工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在到期哺乳期结束后终止。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违法犯罪的过错,企业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孕期女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解除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5
      【女职工三期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
    • 妊妇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能否解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5
      孕期的女职工能够依法自主地解除劳动合同,但除女职工存在过失性辞退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主动地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两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 职工不按规定交纳劳动保险,能解除劳动合同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2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
    • 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能辞退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18
      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辞退是用人单位的自主行为,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单位辞退符合一定情形要支付赔偿金或者补偿金,解除合同的情况也有赔偿和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