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廉租房分配方案征求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43:01 381 人看过

今年太原廉租房将首次以实物配租的形式发放,那么,这些房子究竟怎样分配?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该分配方案现面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于2月29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建议。

首批廉租房分配对象为2011年度六城区范围内,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本次拟分配的廉租住房共1500套,分布在: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的西华苑三期、四期;万柏林区和平南路的太化小区;万柏林区玉河街的太重北组棚改小区;杏花岭区卧虎山路的柏杨树小区;杏花岭区马道坡街的马道坡棚改小区;晋源区晋祠路的太原涤纶厂棚改小区和晋源区和平南路的太药小区。

本次分配按照发布公告意向报名登记公开摇号公示按序选房的程序进行。发布分配公告后,各城区将组织符合本次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登记意向报名,准确掌握需要租赁房屋家庭的意向。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和所在区房管局、民政局审查核准后,报太原市房管局(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意向报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符合本次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将通过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摇号时,将邀请有关部门全程跟踪监督,公证机关全程公证,摇号结果现场公证。摇号结果在太原市房产信息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凡摇号入围的家庭将按照公布的选房时间和顺序依次选房,房屋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申请家庭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手续,签订《太原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合同》。对于入围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选房、签订合同或未选到合适房源的,视为自动放弃,所剩房源依次补选,以此类推,选完为止。

本次分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群众举报申请人以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手段骗取申请资格的,经查实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分配过程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工作人员,也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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