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农村宅基地如何出价农村宅基地是怎么评估的
农村宅基地评估是通过成本、收益等进行评估。目前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中多采用这种方法。是指求取估价的对象在估价时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或者折旧,以此估算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从理论上应该可以采用收益法,收集集体土地类似企业的收入和投入成本等用以计算客观收益。农村房子要获得收益一般是以租借的形式来获取的,比如在城郊位置的农村或者城中村这些区域的房子就比较有租借价值,通过这些价值就能给房子进行估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表明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在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变更需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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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征收有其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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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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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属于哪些性质的土地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1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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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转户居民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其附属设施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5依据《酉阳自治县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居民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处置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后,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其建(构)附着物可按下列任一方式处置: (一)保留。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继续保留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其建(构)附着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二)流转。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流转(含置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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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屋更改使用性质和规划四川在线咨询 2024-12-02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7条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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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及其上的住房可以买卖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1农村宅基地及其上的住房现在也可以买卖,不过,只能出售给本村村民,不能向外村人出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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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用于购买其他宅基地?广西在线咨询 2024-12-14当前阶段,已持有宅基地的农民家庭,将无法再在同一村庄内购置其他宅基地。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规定,任何一个农村居民家庭仅能合法拥有一块宅基地,且该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内制定的相关标准。所谓的农村宅基地指的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通常为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所共享的用于兴建住宅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