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靠关系(《民诉司法解释》第54条)。
2、个体工商户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民诉司法解释》第59条2款)。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民诉司法解释》第59条1款)。
3、个人合伙问题(《民诉司法解释》第60条)。
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4、企业法人分立问题(《民诉司法解释》第63条)。
5、借用关系(《民诉司法解释》第65条)。
6、一般保证关系(《民诉司法解释》第66条)。
7、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案件(《民诉司法解释》第67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8、继承关系(《民诉司法解释》第70条)。
继承案件中有可能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9、共有财产关系(《民诉司法解释》第72条)。
10、第三人侵权的安全保障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必要共同诉讼的介绍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
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指的是共同原告或者是共同被告对本案的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或者是共同义务。
必要的共同诉讼有的基于诉讼标的同一而产生,比如共同财产受到侵害的案件。有的基于同一事实产生,比如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共同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案件。
必要的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
共同诉讼的必要要素包括:
172人看过
-
必要诉讼共同人的规定
102人看过
-
常见的能够引起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62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必要性和情形概述
22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共同被告情形
130人看过
-
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不宜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
300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哪些情形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41、营业执照上的业主与实际经营人并非一个人的,此时需要二者作为共同诉讼人。 2、企业在分立之后,就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纠纷的,那么就以分立之后的企业法人作为共同诉讼人。 3、当被代理人与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时候,则可以作为共同诉讼人。
-
行政诉讼中什么情形下有必要进行共同诉讼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9(1)必要的共同原告:当事人一旦提起共同诉讼的,必须合并审理。如果有遗漏,法院应当通知未起诉的其他共同原告参加诉讼。如果这些人仍然不愿参加诉讼、法院则不能强行追加。(2)必要的共同被告:如果原告起诉时没有将其列为共同被告的,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追加共同被告。原告没有申请追加的,法院根据需要也可以依职权追加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3)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如果没有参加诉讼,法院应当依法通知其参加;当事
-
行政诉讼在哪些情况下发生必要的共同诉讼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9(1)必要的共同原告:当事人一旦提起共同诉讼的,必须合并审理。如果有遗漏,法院应当通知未起诉的其他共同原告参加诉讼。如果这些人仍然不愿参加诉讼、法院则不能强行追加。(2)必要的共同被告:如果原告起诉时没有将其列为共同被告的,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追加共同被告。原告没有申请追加的,法院根据需要也可以依职权追加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3)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如果没有参加诉讼,法院应当依法通知其参加;当事
-
哪些情形属于必要共同诉讼,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301、营业执照上的业主与实际经营人并非一个人的,此时需要二者作为共同诉讼人。 2、企业在分立之后,就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纠纷的,那么就以分立之后的企业法人作为共同诉讼人。 3、当被代理人与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时候,则可以作为共同诉讼人。
-
如何履行必要的共同诉讼?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7以必要共同诉讼为例,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 条件:必要的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必须是同一法律关系,各诉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人民法院不能分案审理,必须合并审理,对于原告遗漏被告的人民法院则应当告知。 情形:共同财产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