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11:00:12 417 人看过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还商贷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

2、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还商贷的需到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浙江省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哪些?上文为您介绍的有三种,广大企业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以方便自己能顺利的提取到自己的公积金余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贷款相关文章
  • 浙江的交过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一、浙江公积金怎么提取?您好,针对您提问的关于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取的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答案,请参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
    2023-03-20
    315人看过
  • 浙江区域离职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浙江区域离职公积金提取流程?第一步提出申请,第二步,准备好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前往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第三步,经审批符合提取条件的,可到受理银行提取公积金。浙江省公积金提取第一步,申请人到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奎屯市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书》。第二步,申请人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申请人凭提取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到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三步,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申请人本人留存的封存手续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经审批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和管理中心
    2023-03-22
    484人看过
  • 2023最新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1、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571-87056091、87055000),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宝石一路3号省直房改办电话:0571-87056091/87055000公积金电话自动查询0571-87056070公积金办事大厅业务咨询0571-87056091/87055000
    2023-05-30
    409人看过
  • 浙江买房上海的公积金能提取吗
    一、公积金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二、浙江买房上海的公积金能提取吗原则上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是各地执行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明确。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
    2023-05-30
    93人看过
  • 浙江嘉善公积金封存多久可以提取
    在封存状态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允许被提取出资金,然而无法用于提交贷款申请。一般来说,在员工离开原来工作岗位的一个月之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对于已经完成离职流程并进入银行账户封存环节的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首先确保该账户处于封存状态。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情况,通常在员工离职后的一个月内,相关部门将完成对该账户的封存处理。因此,我们建议大家在完成离职手续的一个月之后再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
    2024-08-08
    473人看过
  • 浙江省公积金补缴手续该怎么办理
    浙江省公积金补缴手续如何办理?首先,个人需向单位提出补缴公积金的请求,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调整与补缴手册》,然后加盖单位公章,其次,由个人携带这份材料前往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审核通过以后,个人就可以补缴之前的公积金缴纳费用了。浙江省公积金补缴手续如何办理?第一步,个人要想单位提出补缴公积金申请,员工需向单位提出补缴公积金的请求,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调整与补缴手册》,然后加盖单位公章。第二步,整理好补缴公积金费用手续办理所需材料,然后将这些材料提交给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这些材料以及表格进行审核,情况属实以后,就会为个人建立补缴账户,然后,个人就可以通过该账户进行公积金费用补缴啦!浙江省公积金补缴手续如何办理?浙江省公积金补缴手续如何办理首先,个人需向单位提出补缴公积金的请求,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调整与补缴手册》,然后加盖单位公章
    2023-05-08
    134人看过
  • 工作在浙江省公积金交在辽宁省以后怎么提出
    一、工作在浙江省公积金交在辽宁省以后怎么提出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户口不在本市,如果离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提取流程:(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2023-03-29
    138人看过
  • 浙江补充公积金
    一、浙江补充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基本特征与公积金相同,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不强求缴纳,个人不超过7%,单位不小于1%。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用于居住,并且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可以提取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提取金额不得大于以下规定限额: 1、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 2、购房金额或建、修房费用或已支付的首期付款金额。 已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可以提取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也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首期付款。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2015年3月1日后并被纳入最低生活
    2023-04-06
    151人看过
  • 浙江省公积金异地买房手续如何办理
    浙江省公积金异地买房手续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首先,在办理手续前要咨询清楚,其次,一定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再次,材料要齐全,最后,要按时还款,以免影响个人信誉。1、贷款咨询首先,你需要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一下当地是否允许你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资料等等。2、贷款申请然后,你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你的申请进行确认,看看你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为你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提交资料你需要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你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会对你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2023-05-08
    428人看过
  • 浙江省司法鉴定规定有哪些
    浙江省关于司法鉴定的规定是: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2024-05-04
    219人看过
  • 浙江省失业金领取标准
    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一、长沙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长沙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是其本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每增加12个月,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会增加本人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最多不可以超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乘以二十四的乘积。二、失业补偿金标准是多少失业补偿金标准是不得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于具体的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确定,社保经办机构应当按其确定的标准来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有数额、时间和领取资格等限制。首先是领取资格的标准,需要失业人已缴费满一年、属于被动失业、已经在社区办理了失业的登记。其次是数目标准,每一次的领取数目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失业补
    2023-02-21
    268人看过
  •  2021年浙江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查询
    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有最高额度限制,夫妻双方共同缴纳公积金的申请额度最高为100万元,个人缴纳公积金的申请额度最高为5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会根据多种因素综合确定。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时,需要考虑贷款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细节。浙江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或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浙江省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若夫妻双方共同缴纳公积金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若仅个人缴纳公积金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的具体可贷额度会根据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中心规定最高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果你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可以选择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组合贷款中,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对于浙江省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024-01-23
    477人看过
  • 浙江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产权与产籍第三章租赁与换房第四章买卖第五章修缮第六章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镇公有房屋的管理,充分发挥公有房屋的效益,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城市、建制镇及工矿区内公有房屋的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公有房屋,包括房地产管理机关直接管理的房屋(以下简称直管房)、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管的房屋(以下简称自管房)。第四条市、县的房地产管理机关(以下简称房管机关)是市、县公有房屋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第五条自管房单位在房屋管理业务上接受所在市、县房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并按规定提供产权、产籍等有关资料。第二章产权与产籍第六条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应按照《浙江省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第七条公有房屋经所有权登记,领取
    2023-06-10
    398人看过
  • 浙江省征兵活动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策如下:1、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2、复学转专业。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3、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4、考研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今年浙江征兵是什么兵种关于兵种征兵,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除了特殊兵种是到各大院校及部队现役官兵中选拔以外,陆,海,空,天,电及战略打击部队(二炮),武警都有征兵指标。9月5日军委召开了全国征兵工作电话会议,我想这就是一个信号,相当于征兵动员令。根据电话会议指示精神,征兵工作应该会在近期全面铺开。据最新官
    2023-07-04
    19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住房贷款的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 更多>

    #住房贷款
    相关咨询
    • 浙江公积金提取一年提取几次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5-12
      浙江公积金提取一年提取几次,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1、公积金因为购房并且使用房贷而要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若是购房,但是没有使用房贷,一次性付清的情况,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3、若是因为购买拆迁安置房,只能提取一次。
    • 浙江公积金提取条件手续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1
      职工有下列12种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8、离休、退休;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
    • 浙江省杭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1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后可以提取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8
      购房付完首付后,购房合同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完成后,银行内部进行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购房者完成审批程序,可以每月按揭付款,然后可以凭公证后的购房合同,和银行及按揭合同去杭州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领取公积金,可以把公积金全部取出,金额以不超过购房全款为准,之后公积金可以系统自动在每月按揭款中抵扣每月的按揭款,也可以一年一取,经办时间大概在1个半月到两个月。浙江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后可以提取吗,看
    • 新标准提取江苏江阴公积金有哪些手续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9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