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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
东莞市的失业保险金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东莞底薪2018最新标准是1720元/月。东莞底薪的标准是,如果是试用期的工资底薪的,则不能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也不得低于公司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例如:单位解雇、单位倒闭);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4、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面) 5、未换领社保
要想领取失业金,就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如今就业压力大,失业风险也大,尤其在大城市更是如此在广东东莞,如果失业了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呢?不妨来看看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等相关知识 “悠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计划
东莞失业保险金额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80%失业期间有求职补贴,失业前12个月工资的15%计算。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如下:1、按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2、满足以下条件的,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有再就业要求的;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3、向社保局递交材料: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