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基准地价听证会公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4:35:40 100 人看过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兹定于10月25日举行东莞市基准地价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yAL广州房产律师网

一、听证的时间、地点yAL广州房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兹定于10月25日举行东莞市基准地价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地点

东莞市基准地价听证会于2006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九楼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1、本市相关职能部门代表;

2、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

3、土地估价中介机构代表;

4、外商企业代表;

5、民营企业代表。

三、参加听证会申请

欲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请如实填写听证申请表,并于2006年10月10日前递交给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城区东城大道268号,联系人:张广阳、郑伟平,电话:22489188-635、22489188-608)。

四、听证会须知

1、听证申请人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基准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东莞市基准地价听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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